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9号建议的答复
吴广代表:
《关于加快国道普通公路养护的建议》(第0149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普通国省道移交和接养工作细则》(试行)(闽交建〔2020〕32号)文件要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做好国省道公路移交接养工作,相关费用均由省级交通部门负责保障。经查询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国省道日常养护预算指标》,预算中未列支隧道照明和通风设备电费,因此我市公路部门难以承担隧道照明和通风设备电费。
下阶段,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在国省道公路移交接养工作中加强与属地政府的沟通交流,争取对隧道照明、通风设备等电费的支持,列入属地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中心汇报我市实际困难,争取相关费用补助,共同保障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长期稳定发展,提高公路服务水平。
领导署名:刘建平
联 系 人:黄希俊
联系电话:0599-6119065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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