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2个部分,分为发展对象和支持措施,其中,支持措施主要包含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政策支持、强化服务保障等3个方面,共21条。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一是加快数字乡村建设。二是构建农村资源产权流转交易大市场。三是推动农村资源预流转。四是组建农业产业化集团。五是支持建立农村产业化联合体。六是打响“武夷”品牌。七是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八是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九是推动整村开发运营。十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十一是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职能。十二是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十三是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十四是创新开发“龙头企业贷”。十五是强化用地供给保障。十六是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十七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在强化服务保障方面,十八是创新提供人才服务。十九是强化就业创业保障。二十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二十一是开展评优评先激励。
在起草《若干措施》过程中,我们注重把握以下三点:一是明确发展对象。梳理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概念,确定支持发展对象,确保支持主体更加聚焦和精准。二是注重探索创新。秉持“以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用经营城市的理念经营农村”理念,创新提出建设南平市数字乡村平台,构建农村资源产权流转交易大市场,整合“山水林田湖草房+文化”等资源资产,注重招引工业、服务业等领域企业运营农文旅融合项目。三是聚焦主体需求。重点在品牌建设、流通体系、财政支持、融资担保、税收支持、金融服务、用地供给、科技支撑、人才服务、就业创业保障、优化服务、激励措施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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