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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9-03 18:36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2025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2025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项目二次招标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MZ2025JY010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746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746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5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项目二次招标-家庭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整车

16.00

37460.00

 

批次

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合同包1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证书(CMA),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9 4日至202599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获取地点: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阳区和顺景园20202单元2】。

8.2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由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电子方式(PDF)发售,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6上午09:30:00。

1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9 16 上午09:30:00,递交至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阳区和顺景园20202单元2】。

 

 

 

 

 

12、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南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np.gov.cn/发布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写字楼4号楼

 邮编: 354200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9905995371

14、代理机构: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建阳区和顺景园20202单元2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1876042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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