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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建瓯市南雅长源塑胶厂废旧塑料再生利用改建项目) 
2025-08-20 17:28 来源: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8月2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0日-20258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联系方式:电话:0599-8580826

通讯地址: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4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许可决定日期

1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建瓯市南雅长源塑胶厂废旧塑料再生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南环保审函〔2025〕53号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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