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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南平市锂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顺昌县动力电池循环建设项目(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福建致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致拓绿色包装复合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2025-08-15 17:59 来源: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电话:0599-8580826

通讯地址: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4200

序号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决定日期
1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南平市锂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顺昌县动力电池循环建设项目(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南环保审函〔2025〕49号2025年8月15日
2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致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致拓绿色包装复合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南环保审函〔2025〕50号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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