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山海协作发展飞地经济的指导意见》(闽发改区域〔2023〕539号)精神,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南平企业与科技创新资源富集地区对接合作,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联合印发《关于南平(福州、厦门)企业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2月17日-3月18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南平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npfgwqyk@163.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商务楼2号楼B区635室,邮编:354200。
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599-8807732
附件:1.《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平(福州、厦门)企业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2.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平(福州、厦门)企业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