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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
《2025年一季度提振消费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措施》
2025-01-26 16:27 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市委六届八次全会部署,结合开展迎宾客引人流 促消费促发展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和市政府关于实现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工作要求,大力提振消费,全力稳外贸、稳外资,力争2025年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以上、外贸出口增长4%以上、实际使用外资增长5%以上,确保一季度商务运行良好开局,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提振消费春季专项行动

  1.开展跨年促消费活动。各县(市、区)要围绕迎宾客引人流 促消费促发展工作目标,抢抓元旦、春节等传统消费旺季,坚持活动+政策双轮驱动,打造年货礼品、国货潮品、餐饮美食、放肆嗨玩、旅游出行、贺岁观影、健康养生多元化消费场景,实施覆盖购物、餐饮、会展、文化、旅游、体育等重点领域的促消费行动,一季度举办线上线下主题活动200场次以上。

  2.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各县(市、区)要抓紧完成2024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的审核、资金报、绩效评价、结算清算工作。持续开展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巡展等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最新政策,推动更多南平竹木类、铝制品类家居产品纳入政策补贴范围,促进两新两优;优化补贴程序、审核流程、兑付方式,扩大政策受益面,提高线上线下参与商户覆盖面,推动资金加速直达企业和消费者,确保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及时使用、发挥效益。

   3.实施新车购置补贴。支持各县(市、区)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通过财政补贴一部分、汽车销售企业优惠一部分,切实让利消费者。对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新车,按照车身价(购车发票金额)给予分档补贴,5万元10万元(不补贴1000元,10万元20万元(不补贴2000元,20万元30万元(不补贴3000元,30万元以上补贴4000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采用抽奖的形式开展活动。新车购置补贴可与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政策叠加享受。

   4.开展服务消费季活动。抓好福建省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协调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市、县部门联动开展服务消费季系列活动。围绕迎宾客 引人流工作部署,筹备和办好中国(武夷山)竹业博览会、各类企业订货会等市场化展会,推动会展业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展会溢出效应。加快闽北美食推广,持续举办八闽美食嘉年华、一县一桌菜等美食促消费活动,发放100万元餐饮消费券,持续激发餐饮消费活力

  5.大力发展首发经济。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落实首发首店发展措施,鼓励各地开设品牌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推广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内容。鼓励重点商圈、步行街等运营管理机构采取租金优惠等措施引进品牌首店,促进消费升级。结合赴境外参展或开展经贸交流,鼓励我市武夷茶、竹木制品等特色产品首发出海。常态化开展福品首发活动,支持在商圈、步行街等消费集聚区打造福品展示中心,打造福品消费场景。

  6.吸引外国人士来南平消费。用好过境免签外国人境内停留时间延长至10天、活动区域扩大到全省以及免税店、离境退税等政策,升级消费环境,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有针对性开展促消费活动。加大《外国商务人士在华工作生活指引》宣传力度,配合海关、边检、公安等部门为外国人士来南平提供通关、住宿、通信等便捷服务,推动商户为外国人士提供银行卡、现金等多种支付方式,提高消费便利性。

  7.支持商贸主体扩容提质。鼓励各县(市、区)加大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出台切实有效举措,推动商贸企业做大做强。结合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促进更多优质家电、家装、手机数码销售企业达限入统。对2024统计年度内达到一定增速的下转上商贸企业和新开业达限商贸企业,在县(市、区)奖补基础上给予最高1万元叠加奖励。对量贡献突出的限上商贸企业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二、推动外贸稳中提质

8.支持拓展多元化市场。梳理符合南平市产业发展的重点境外展会名录,支持南平生态优势产业销全球,重点拓展一带一路国际和地区市场,对企业境外参展的展位费支持力度不低于50%,县(市、区)可叠加补助比例,有条件的结合实际情况对展品运输、统一布展、参展人员机票等其他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加强与商务部对外贸易中心合作,继续探索发挥广交会的平台作用,举办产业集群展,支持南平优势生态产品拓展国际市场。

   9.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稳规模提质量,吸引头部跨境电商平台、园区运营公司、集货公司等在我市设立运营中心。做好商务部对跨境电商综试区核评工作,用好综试区200万元建设奖励资金,积极推进市本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鼓励企业扩建或新建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不断提升运营服务成效。各县(市、区)要会同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货运航线、海外仓建设、海外仓智能化改造等支持力度,降低国际物流成本。出台我市实施方案,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

   10.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小微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投保出口信保业务,不断提升出口信保覆盖面和渗透率;对年出口700万美元及以下的小微出口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投保出口信保,给予保费全额补助;年出口7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投保出口信保,提高保费补助比例,各级财政支持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其缴纳保费金额的60%。加大外贸企业信贷支持需求的摸底分析,及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推送企业融资需求。贯彻落实省级财政关于对资信调查服务费、保单融资便利化以及新获批银行贷款贴息等政策。

  11.凝聚外贸工作合力。加强与财政、税务、海关、外汇、金融等部门(单位)联系,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对一般贸易和外贸新业态予以支持。推进通关便利化,联合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强化通关便利化宣传,帮助企业及时、准确获取最新海关政策法规;推进通关便利化,帮助企业享受海关总署促进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抓好已出台的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的落地见效。

  三、促进外资保稳做优

12. 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开展送政策稳信心,促增资扩产能专项行动,引导企业以利润投资、实物进口、股权并购、返程投资、债转股等多种形式扩大利用外资。用好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目录,落实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等改革措施,鼓励外资加快投向制造业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按照省上政策,全市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外方于一季度实际到资达300万美元及以上,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不高于1%比例予以支持,最高奖励人民币1000万元对新设(含增资)制造业外资项目一季度外方实际到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不高于1.5%比例予以支持,最高奖励人民币1000万元纳入外资标志性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不高于2%比例予以支持,最高奖励人民币1500万元。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类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到位当月需向市商务报备。

13.支持多形式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各地在两节期间,借助港澳台侨商、在外乡贤返乡契机,大力开展节日招商、亲情招商、场景招商建立海外招商大使联动机制,聘请一批海外招商大使,协同谋划合作项目,联合开展海外招商行动,助力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招客引流。建立投资热点城市联动机制,积极参与投洽会组委会举办的各类经贸交流活动,对接平台优质境外客商资源。加强上下联动,对成功参与省市县联合赴境外招商活动的依据省上政策,按县(市、区)招商部门境外招商活动支出费用的70%给予最高30万元招商工作补助支持运用云上投洽会等省级投资促进平台开展招商引资,按招商部门支出费用的70%给予最高15万元补助。

14.推进外资项目转段升级。围绕我市五个一生态优势产业和县域重点产业链分类梳理一批重点外资项目,纳入市级外资项目库、省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等实行滚动管理。强化招商引资统筹协调,推动和引导更多在谈项目以外资形式落地。深化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加强生产要素和政策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按照省上政策,对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制造业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符合有关条件的,给予商务部门单项最高30万元、合计最高60万元的招商工作奖励。

  县(市、区)可结合一季度工作目标和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放大政策效应,强化政策兑现,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外贸外资(稳价保供)等机制作用,加强市联动、部门协调,形成齐抓共促的高效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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