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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南政办规〔2024〕7号
2025-01-10 09:43 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一、出台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实际,制定《南平市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出台政策主要是为了推动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发展,坚持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路径,通过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中小企业在创新上下功夫,激发涌现一批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聚焦主业、精耕细作、成长性好的优质中小企业。

三、工作进展

本办法由市工信局拟定初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1231日,具体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主要内容

《南平市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共提出十一条支持发展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鼓励招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瞄准我市十条重点产业链和县域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大力招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并持续经营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按照决策程序规范制定一事一议扶持政策。

(三)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要求可放宽至不低于600万元。对优质中小企业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降低门槛和扩大支持范围,符合产业政策的均可列为省重点技改项目。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再贷款贴息政策。
(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科研攻关或平台建设,按不高于项目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予以补助。

(五)加大信贷支持。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当年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予以年化1%的贴息补助。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共享机制,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我市绿色信贷白名单,享受绿色信贷政策支持。

(六)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单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贷额度、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实现快评快贷。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深化专利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试点,积极稳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

(七)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对优质中小企业获得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或其一级子基金股权投资支持的,按照实际到资额分别给予5‰1%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利用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交流活动,给予举办单位最高30万元奖励。综合运用政府首购、订购、推广运用等方式,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产品先试首用。

(九)支持企业引才留才。大力实施才聚武夷行动计划,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引进科技创新人才青年人才培养产业技能人才。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择优纳入省、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范围落实柔性引进人才职称评价机制,支持我市专精特新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十)加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落实常态化支持企业家参加培训机制,积极推荐专精特新企业参加省、市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国家级人才研修项目。

(十一)强化服务保障。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经费,加快健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用好企呼我应平台和南平市绿色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为优质中小企业排忧解难。指导市属国有企业优化资产租赁方式,将经营性空置物业以评估价格协议租赁给专精特新企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科

联系电话:0599-883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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