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平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决定
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决定
南政规〔2024〕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南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政办〔2018〕138号)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