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2023-12-28 17:28 来源:南平市民政局 访问量:
         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是指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符合重度残疾人、支出型困难、低保边缘家庭等入保条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政府以货币补助为主要形式,保障其收入达到当地低保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
  

申请条件:本市户籍居民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本省户籍居民的市(境)外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符合重度残疾人、支出型困难、低保边缘家庭等入保条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材料1.社会救助申请表;2.诚信承诺书;3.导致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义务人居民身份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提交户口簿);5.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义务人核对授权书。

  

办理流程低保申请原则上符合按户保的,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人纳入低保的,由本人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委托包村(社区)干部、村(居)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或其他居民代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审核审批。

  

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社会事务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