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担起促进文旅经济发展的重大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会议、旅游活动、旅游专列、研学疗休养、美食推广、消费新场景等实施专项奖励。鼓励旅游市场主体参与以商招商,有针对性地招引国际国内大型企业到南平开展企业年会、研讨会等大型会议,举办各类主题活动,开展研学、疗休养等,并支持县(市、区)举办“美食带你游”、“美食嘉年华”等美食宣传推广活动,打造特色商圈、步行街,积极引入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搭建游客消费新场景,结合我市实际,于2023年发布《南平市促进旅游消费六项措施》(以下简称《六项措施》)。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扩大旅游消费,全面提振旅游市场信心和活力,加快全市旅游业恢复发展。
三、工作进展
2023年1月,市文旅局联合市商务局完成《南平市促进旅游消费六项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并征求旅游协会与相关企业代表意见。相关市领导召集市文旅局、商务局、财政局及武夷山市政府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拟对会议、旅游活动、旅游专列、研学疗休养、美食推广、消费新场景等实施专项奖励。根据专题会议精神,将《南平市促进旅游消费六项措施》、《南平市促进旅游消费六项措施奖励申报办法》进行修订补充,并于2023年1月9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六项措施》适用范围为南平市辖区内,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六项措施》对会议、旅游活动、旅游专列、研学疗休养、美食推广、消费新场景等实施专项奖励:
(一)会议奖励
鼓励旅游市场主体参与以商招商,有针对性地招引国际国内大型企业年会、研讨会等大型会议。会议期间,在我市住宿设施过夜1晚及以上,且参与人数达100-300人、300人以上分别给予60元/人、100元/人奖励,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10万元。举办高端有规模有影响力的会议,人数达1000人以上的,根据一事一议办法进行奖励。
(二)活动奖励
鼓励旅游市场主体在我市举办商业化运作的各类主题活动,对每次活动在我市住宿设施过夜1晚及以上,并游览武夷山主景区,且参与人数达100-200人、201-300人、301-500人、501-800人、800人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宣传促销奖励,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10万元。举办高端有规模有影响力的活动,根据一事一议办法进行奖励。
(三)专列奖励
旅游市场主体对组织开行单次300人以上(含300人)的旅游专列(含动车切位),行程安排至少有我市1个(含)以上A级景区,在南平境内住宿1晚及以上,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组织开行单次500人以上(含500人)的旅游专列(含动车切位),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每个申报主体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四)研学疗休养奖励
旅游市场主体组织市外团队到南平境内开展研学、疗休养活动,对研学活动在我市住宿设施过夜1晚及以上,疗休养活动在我市住宿设施过夜2晚及以上,游览我市1个A级(含)以上景区,且团队人数累计总量达1000-2000人、2001-3000人、3001-4000人、4001-5000人、5000人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的研学疗休养奖励,每个申报主体奖励总额不超过8万元。
(五)美食推广活动奖励
支持县(市、区)举办“美食带你游”、“美食嘉年华”等美食宣传推广活动。根据举办方对活动投入资金≥30万元、≥20万元<30万元、≥10万元<20万元等情况,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每个县(市、区)至多支持2场活动。
(六)消费新场景奖励
鼓励各县(市、区)城区打造特色商圈、步行街、活力街区,积极引入新业态、新模式,举办主题促消费活动、以节兴商,搭建游客消费新场景。商圈、步行街、活力街区举办开展一场综合性主题促消费活动,由市县财政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全年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六、注意事项
《六项措施》由市文旅局会同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本措施所涉奖补资金与省、市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复的,可享受叠加政策奖补。
七、关键词诠释
旅游市场主体,是指包括旅游企业、旅游交通运输企业、旅游相关服务企业等在内的企业。这些企业通过提供各种旅游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对旅游的需求,推动旅游市场的发展。在未来,随着人们对旅游的需求不断增加,旅游市场也将不断发展壮大。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市文旅局交流合作科
联系电话:0599-806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