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精神,现将《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