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任务 | 工作任务 | 具体事项 | 牵头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 | 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 1.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推动已出台政策尽快落实到位,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旅游、文化、餐饮、住宿、零售、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 2.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国家和我市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留抵退税减税等组合式纾困政策。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采取制作宣传手册、开展政策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将减税降费政策传达到有关群体。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 3.依法依规公开扩大有效投资有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事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二 | 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一)持续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 4.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 市卫健委等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二)突出做好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 5.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留工补助、留工培训等政策发布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及时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信息,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动态发布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 市人社局等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
6.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信息和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 | 市人社局等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三)重点做好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 7.动态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和农资产品价格监测信息,及时公开价格调控政策及有关价费调整信息。 | 市发改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8.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进展情况和管理规定、分配标准及程序等信息,依法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等信息。 | 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9.持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范围、程序和录取结果,以及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 市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10.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防返贫监测范围、帮扶政策及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 | 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三 | 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 (一)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的信息公开 | 11.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常态化做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 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二)深化自然资源领域的信息公开 | 12.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矿业权出让公告、交易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等信息,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土地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等信息的发布力度。 | 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三)深化财政和审计领域的信息公开 | 13.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全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公开,及时公开债券存续期情况等有关信息。 | 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14.依法依规公开审计结果,凡是审计机关单项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完整、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 | 市审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四 | 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 | (一)强化政策解读服务 | 15.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凡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政策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利企惠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的解读。统筹运用图示图表、视频动漫及专家访谈、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二)完善互动回应服务 | 16.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对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等政务舆情要及时回应。充分运用调查问卷、意见征集、领导信箱、在线留言等方式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反馈机制,助力政策完善。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三)积极推进政策咨询服务 | 17.着力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市信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18.务实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持续推进 | |||
19.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注销“僵尸”账号,完善账号信息,严格开办管理,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按时规范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网民留言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
五 |
着眼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 (一)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 | 20.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2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三)深入推进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22.持续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全面、高质量完成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发布工作,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
(四)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 | 23.按照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领域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督促指导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以清单化方式列明公开内容和时限要求等,依法公开各类信息。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底 | ||
24.县(市、区)政府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每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建制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同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全面完成行政区域内村(居)务公开目录体系建设。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