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全力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普惠性纾困解难扶持措施
1. 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和减免“房土两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并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依申请予以减免。延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2021年第四季度的缓缴期限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 |
要点解读 | 1.办理渠道: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jtax.gov.cn)办理。 2.申报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1.1—2024.12.31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小微型、个体工商户、其他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2021年第四季度的缓缴期限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免申即享 |
申报材料 | 无 |
申报流程 | 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jtax.gov.cn)办理。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0599-8609885 |
要点标题 | 减免“房土两税” |
要点解读 | 1.办理材料:《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自然灾害损失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 2.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核准税务机关为县税务机关的,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税务机关为市税务机关的,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税务机关为省税务机关的,应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核准机关负责人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长期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并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依申请予以减免。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请兑现 |
申报材料 |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自然灾害损失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 |
申报流程 | 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服务厅的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0599-8609885; 南平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0599-8609872。 |
2. 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落实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继续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服务业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其中对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比例从现行60%最高提至90%。〔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
要点标题 | 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 |
要点解读 | 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平台(https://etax.fjtax.gov.cn)办理。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6—2023.4.30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无 |
兑现内容 | 落实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根据省上具体政策规定,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免申即享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0599-8870623;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0599-8609872。 |
3. 减免房屋租金。对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产,2022年免除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实际租期小于应免除租期的,按实际租期予以免除。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倡导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渡难关,协商免租、减租、缓租,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减免房屋租金 |
要点解读 | 1.实施主体:市国资委所监管的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所监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含所办企业)。 2.减免对象: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含所办企业)的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自有或受托代管(金控公司受托代管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除外)的经营性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不含国有独资、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予以确定。 4.租金减免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政策执行期限内同一租赁房产因租赁到期等原因发生承租户变更的,变更前后的承租户均应享受3个月或6个月的减免政策,若实际承租期短于免租期的,按实际承租期予以减免。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1.1—2022.12.31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对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产,2022年免除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实际租期小于应免除租期的,按实际租期予以免除。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免申即享 |
申报材料 | 无 |
咨询方式 | 市国资委产权管理与资本运营科:0599-8868203; 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0599-8836754。 |
4. 促进困难服务业纾困发展。延续执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促进困难服务业纾困发展 |
要点解读 | 1.纳税人提供《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和《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按期应申报】选择对应税费种进行申报。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6—2022.12.31 |
支持行业 |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延续执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请办理 |
申报材料 |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
申报流程 | 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jtax.gov.cn)办理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0599-8637256。 |
5. 加大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加大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力度 |
要点解读 | 1. 纳税人填写《退(抵)税申请表》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2.办理流程: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一般退税(抵)管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6—2024.12.31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请兑现 |
申报材料 | 《退(抵)税申请表》《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
申报流程 | 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
受理渠道 | https://etax.fjtax.gov.cn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0599-8637256。 |
6. 补助防疫支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工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及物流业、建筑业等行业的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给予补贴支持。〔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武夷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单位配合〕
要点标题 | 补助防疫支出 |
要点解读 | 1. 申请对象:按照要求开展防疫消杀的商场超市。 2.各县(市、区)参照市本级政策执行。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3.1—2022.4.30 |
支持行业 | 商场超市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大型、中型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无 |
兑现内容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工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及物流业、建筑业等行业的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
是否额度限制 | 根据商场超市防疫消杀费用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
兑现方式 | 申请兑现 |
申报材料 | 申请报告、防疫消杀费用支出凭证 |
申报流程 | 到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申请办理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0599-8854433。 |
7. 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暂时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企业酌情进行展期、转贷、延期还本付息或先付息后还本。加快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有针对性地为困难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优先支持困难企业通过“金服云”平台办理纾困资金贷款。建立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企业“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给予“白名单”企业优惠利率贷款,并享受一定比例贷款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鼓励承保出口信保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加强合作,利用“白名单”“信保贷”等银信合作专项产品,加大对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增信业务的支持力度。〔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商务局、人民银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南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要点标题 | 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 |
要点解读 | 1.申请对象: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白名单”企业。 2.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具体办理审核。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6—2022.12.31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白名单企业 |
兑现内容 | 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暂时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企业酌情进行展期、转贷、延期还本付息或先付息后还本。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请兑现 |
申报材料 | 经主管部门确认为白名单企业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身份证,内资企业登记表,公司章程等材料。金融机构对于纾困贷所需的材料并不统一,具体办理需咨询所申请金融机构。 |
申报流程 | 主管部门确认为白名单企业后,至贷款承办银行办理。第一步:对接金服云发布的纾困企业清单;第二步:贷前调查;第三步:贷款审批;第四步:发放贷款,平台确认。各金融机构对于纾困贷办理流程有所差异,具体办理需咨询所申请金融机构。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金融监管局 0599-8068376。 |
要点标题 | 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 |
要点解读 | 1.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的适用范围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贷款利率不超过发放贷款时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个基点。 3.对于已获得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企业,合计使用金额未超过1000万元,贷后无不良记录且符合纾困条件的企业,可继续申请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但各期合计使用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4.重点支持疫情发生前经营正常,征信记录良好、依法纳税,具有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真实有效交易背景,但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流动性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无安全、质量、环保、诚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微企业。 5.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外贸、商贸物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要优先保障、重点帮扶。 6.房地产领域企业不在支持对象范围之内。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1.1—2022.12.31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中型、小微型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兑现内容 | 加快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有针对性地为困难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优先支持困难企业通过“金服云”平台办理纾困资金贷款。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请兑现 |
申报材料 | 企业通过金服云平台自主注册申报。 |
申报流程 | 1.通过电脑端申请。企业登录“金服云” 平台(网址: https://www.fjjfypt.com/) 点击“纾困增产增效贷”,按实际情况填写贷款需求,即可完成在线提交贷款申请。 2.通过手机端申请。企业关注“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进入“平台首页”,选择“纾困贷款”,按实际情况填写贷款需求,即可完成在线提交贷款申请。尚未成为“金服云”平台认证企业的,可参考“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的“注册指引”进行注册。 |
咨询方式 | 市金融监管局:0599-8068376。 |
8. 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扩大担保规模和覆盖范围,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和保障居民生活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南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支持。 |
要点解读 | 1.支持对象:在福建省南平市依法登记注册,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三农”(不属于房地产领域 企业);银行放款时未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收费方式:原则上于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足额收取。 3.收费口径: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率由融资性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人自主协商确定,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传统直保融资担保业务收费口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年化担保费率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三农”按年化担保费率按担保金额的0.5%收取。批量担保业务收费口径:(1)地方版批量融资担保业务: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年化担保费率担保金额的0.8%收取;“三农”按年化担保费率按担保金额的0.5%收取。(2)省纾困专项批量融资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担保金额的1%收取。(3)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总对总”批量融资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担保金额的0.5%收取。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1.1—2022.12.31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中型、小微型、个体工商户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扩大担保规模和覆盖范围,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和保障居民生活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请兑现 |
申报材料 | 担保申请表、借款合同、营业执照、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企业章程、征信证明、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等,具体申报材料请根据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求提供。 |
申报流程 | 到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请办理:南平市融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新华路1号3层)、邵武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邵武市溪南路13号)、建瓯市绿瓯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瓯市屏风路118号新闽芝汽车城4层)、福建省芝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瓯市龙山南路8号闽芝冠达山庄2-8楼)、 福建省顺昌县绿昌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顺昌县城南中路108号)、光泽县民兴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光泽县杭川镇文昌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松溪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松源街道大街44号)、8.政和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东大路33号)、福建省创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 |
咨询方式 | 市国资委产权管理与资本运营科:0599-8868203; |
9.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高创业担保额度。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新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新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人民银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南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
要点解读 | 1.申请对象:(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包括以下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纳入重点对象范围。(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青年创业组织会员企业纳入重点对象范围。(3)放宽户籍限制。各地应取消户籍限制,鼓励省外人员来南就业创业,台湾同胞来南就业创业的,同等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不应以不具有我省户籍为由不予办理手续。 2.携带担保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前往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社部门应在《南平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表》或《南平市创业担保贷款(单位)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创业贷款对象必须将贷款用于创业相关正常生产经营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限制的项目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一经发现,取消创业担保贷款,追回贴息资金,并将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4.申请范围: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县(市、区)可以提高贷款额度。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3.1—2022.6.30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小微型、个体工商户、其他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新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新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
是否额度限制 | 新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新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婚姻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等基本申请材料(以下简称“基本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报流程 | 1.贷款申请人可在福建金服云平台(https://www.hxjfpt.com/)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或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2.商业银行通过金服云平台或人社部门提供的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主体资格的人员及市场主体名单进行对接,对有融资需求的,应依法依规积极提供便捷的信贷服务。 |
咨询方式 | 市人社局:0599-8831298;市财政局:0599-8856775。 |
二、农业生产纾困解难扶持措施
10. 启动冻肉储备。启动应急储备冻肉200吨,向我市规模养殖经营主体收购生猪,稳定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粮储局〕
要点标题 | 启动冻肉储备 |
要点解读 | 由市粮食和物质储备局与储备企业(具备猪肉储备和冷链物流配送能力的规模企业)签订冻猪肉储备合同,根据政府指令动用储备,投放市场,保供稳价。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1.1—2022.12.31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启动应急储备冻肉200吨,向我市规模养殖经营主体收购生猪,稳定我市生猪产业发展。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免申即享 |
咨询方式 | 市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储备科:0599-8803567。 |
11. 支持农产品低温保藏。在统一规划下,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10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给予单个建设主体总造价30%的补贴,补贴规模不超过100万元。支持畜禽养殖企业屠宰产品进入商业冷库保存,给予30%租金补偿,单家企业补偿不超过5万元,时限为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支持农产品低温保藏 |
要点解读 | 1.申请对象:围绕食用菌、茶叶、水果、蔬菜和特色中药材等主导产业, 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巳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建设。 2.申请程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冷藏保鲜设施总造价的30 % ; 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规模不超过1 00 万元。 3.申请材料:整县推进储备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编制整县推进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地方配套建设 1 个农产品低温直销配送中心)等材料;一般储备项目申报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申报。原则上整县推进储备项目每个设区市推荐名 额不超过 3 个。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6—2022.12.31 |
支持行业 | 农林牧渔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在统一规划下,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10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给予单个建设主体总造价30%的补贴,补贴规模不超过100万元。支持畜禽养殖企业屠宰产品进入商业冷库保存,给予30%租金补偿,单家企业补偿不超过5万元,时限为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整县推进储备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编制整县推进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地方配套建设 1 个农产品低温直销配送中心)等材料;一般储备项目申报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申报。原则上整县推进储备项目每个设区市推荐名 额不超过 3 个。 |
申报流程 | 到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办理。 |
咨询方式 |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站:0599-8841215 |
12. 实施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从事农业生产提供担保服务,给予担保机构在项目申报期内按担保贷款金额3%的风险补偿,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每个担保机构对单个专业大户提供担保的贷款担保责任不超过50万元,超过的按50万元计算风险补偿资金;对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法人提供担保的单个贷款担保责任不超过100万元,超过的按100万元计算风险补偿资金。〔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要点标题 | 实施融资担保风险补偿 |
要点解读 | 1.服务对象:支持融为从事农业生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 2.补贴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有效担保额。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长期 |
支持行业 | 金融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从事农业生产提供担保服务,给予担保机构在项目申报期内按担保贷款金额3%的风险补偿,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每个担保机构对单个专业大户提供担保的贷款担保责任不超过50万元,超过的按50万元计算风险补偿资金;对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法人提供担保的单个贷款担保责任不超过100万元,超过的按100万元计算风险补偿资金。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1. 福建省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申请表;2. 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3. 项目申报期内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4. 项目申报期内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业务专项审计表;5. 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汇总表。 |
申报流程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办理 |
咨询方式 | 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科:0599-8892337 |
三、制造业纾困解难扶持措施
13. 加强制造业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对制造业中小企业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且单行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在省财政1个百分点贴息的基础上再给予0.5个百分点贴息,同一笔贷款不重复享受有关贴息政策。鼓励县(市、区)和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举办制造业中小企业产融对接会,对符合条件的,每个县(市、区)和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加强制造业中小企业融资支持 |
要点解读 | 1.申请对象:无安全、质量、环保、诚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中小微制造业企业 2.申请流程:企业通过“金服云”平台向所有参与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发放的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经银行审核同意,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直接享受已扣减省级财政贴息1个百分点后的实际执行利率;省工信厅、财政厅在该专项政策实施结束后,与各银行结算实际贴息资金。市级贴息补助资金将在省上完成贴息补助结算后,对我市获得省级贴息补助的企业,按省级实际贴息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贴息补助。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18—2022.12.31 |
支持行业 | 制造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中型、小微型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企业无安全、质量、环保、诚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 |
兑现内容 |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且单行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在省财政1个百分点贴息的基础上再给予0.5个百分点贴息,同一笔贷款不重复享受有关贴息政策。 |
是否额度限制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且单行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在省财政1个百分点贴息的基础上再给予0.5个百分点。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所需材料。 |
申报流程 | 申请对象到各银行机构申请。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工信局:0599-8832447 |
要点标题 | 加强制造业中小企业融资支持 |
要点解读 | 2022年1月1日至9月1日期间,县(市、区)、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工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办制造业中小企业产融对接会,且参会银行业金融机构3家以上,参会企业达20家以上,其中须包含本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和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工信主管部门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资金补助。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1.1—2022.9.1 |
支持行业 | 制造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其他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制造业中小企业产融对接会参会银行业金融机构3家以上,参会企业达20家以上,其中须包含本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
兑现内容 | 鼓励县(市、区)和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举办制造业中小企业产融对接会,对符合条件的,每个县(市、区)和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 |
是否额度限制 | 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和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工信主管部门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资金补助。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1.申请补助报告。 2.对接会活动方案、通知,产融对接具体内容材料、小结。 3.参会代表签到表、活动现场的相关照片。 4.签约项目数及签约额要由县(市、区)人行或银监部门确认。 |
申报流程 | 到市工信局申请办理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工信局:0599-8832447 |
14. 加大困难企业用电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规上工业企业通过“电e金服”平台中的电e贷产品缴纳电费,对电e贷产生的利息,在4、5、6月给予50%贴息,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国网南平供电公司,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加大困难企业用电扶持力度 |
要点解读 | 1.申请对象: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内使用“电e金服”平台中的电e贷产品缴纳电费的规上工业企业。 2.4月申报材料于5月31日前提交,5月、6月申报材料于次月20日前提交。 3.各县(市、区)参照市本级政策执行,县(市、区)所属企业根据当地申报通知提交用电贴息申请。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1—2022.6.30 |
支持行业 | 制造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大型、中型、小微型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规上工业企业 |
兑现内容 | 积极引导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规上工业企业通过“电e金服”平台中的电e贷产品缴纳电费,对电e贷产生的利息,在4、5、6月给予50%贴息,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企业名称、用电户号、每月使用电e贷产品缴纳电费金额、年化利率、申请贴息金额等。 |
申报流程 | 企业向所在组团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提交贴息申请,由组团管委会初审后推荐至市工信局、财政局。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工信局:0599-8856063 |
15. 加强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对规模以上和重点规下工业企业新招聘员工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奖补。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到省外开展专场招工活动,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按每家企业每场次5000元展位费予以补助。〔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加强工业企业用工保障 |
要点解读 | 一次性用工奖补 提交材料:1.申报表;2.新招聘员工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以工带工”或“以工招工”人员签字)加盖用工企业公章。3.企业银行发放工资流水。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受理时限: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后即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奖补受理截止期限为2023年6月31日,逾期不予补助。 二、举办省外专场招聘会补助 补助对象: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经市、县人社局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提交材料:申报表、活动方案、活动预、决算报告、参加企业名单、现场图片等相关佐证材料,参加机构(企业)银行帐号。 受理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受理时限:符合条件的机构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招聘会结束后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助受理截止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予补助。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6—2022.12.31 |
支持行业 | 工业企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大型、中型、小微型、其他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规模以上和重点规下工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兑现内容 | 对规模以上和重点规下工业企业新招聘员工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奖补。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到省外开展专场招工活动,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按每家企业每场次5000元展位费予以补助。 |
是否额度限制 | 每家企业总额不超过20万元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流程 | 到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请办理。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0599-8870635。 |
16. 加大清欠力度。建立办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欠款立即清偿,建立有分歧欠款限期跟踪清偿制度,及时快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举报。推动工程领域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的全链条资金监管,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加强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长期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单位进行通报。对与关联机构联手赚取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或汇票贴现利息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人社局、住建局,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加大清欠力度 |
要点解读 | 常年受理中小企业拖欠款项投诉举报。清欠投诉举报受理按《福建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长期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中型、小微型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 |
兑现内容 | 建立办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欠款立即清偿,建立有分歧欠款限期跟踪清偿制度,及时快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举报。推动工程领域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的全链条资金监管,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加强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长期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单位进行通报。对与关联机构联手赚取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或汇票贴现利息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1.投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企业规模类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2.被投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企业规模类型、住所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合同文本等相关事实、证据材料。 4.投诉事项未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社会调解机构受理或者处理的承诺。 5.投诉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申报流程 | 1.各地中小企业可向当地清欠办(县级工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直接向市清欠办投诉举报。 2.受理方式:电话(0599-8863059)或邮件受理(npjxwfg@163.com)。 |
咨询方式 | 市清欠办:0599-8863059。 |
四、零售餐饮服务业纾困解难扶持措施
17. 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限上零售企业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加强线下配送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宅经济”,对企业同城配送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减半收取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支持符合条件的限上零售企业拓展线上销售渠道 |
要点解读 | 1. 申请对象:限上零售企业。 2.各县(市、区)参照市本级政策执行。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3.1—2022.4.30 |
支持行业 | 限上零售企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无 |
兑现内容 | 根据限上零售企业拓展线上销售业务产生的同城配送等费用,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
是否额度限制 | 是 |
兑现方式 | 申请兑现 |
申报材料 | 提供申请报告、线上销售平台数据、同城配送相关费用凭证。 |
申报流程 | 到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申请办理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商贸流通科 0599-8854433。 |
要点标题 | 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 |
要点解读 | 1.减半收取范围:时烹调加工、销售餐饮制品并为消费者提供就餐场所和消费服务的企业。如:纯餐饮酒楼、专业餐饮会所;提供快餐、小吃店等餐饮经营形式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餐饮为主的且对外提供营业性餐饮服务的酒店、宾馆。 2.减半收取的收费项目:电梯(含杂物电梯、自动扶梯)的监检费和定检费、锅炉定检费(含内检、外检)、锅炉水(介)质化验费。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4—2022.12.31 |
支持行业 | 餐饮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减半收取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免申即享 |
申报材料 | 无 |
咨询方式 | 省特检院南平分院:0599-8635836 |
18. 支持商贸企业增产增效。支持生活物资保障企业加大保供稳价力度,帮助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加强产销对接。支持中小微商贸企业申报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对重点保供骨干企业,按照保供物资调剂量给予“菜篮子”风险金适当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支持商贸企业增产增效 |
要点解读 | 1.商贸贷服务对象为在福建省(不含单列市)内登记注册、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的中小微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其他生活服务类企业。 2.外贸贷服务对象为在福建省(不含单列市)内登记注册、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的外贸企业。 3.商贸贷、外贸贷单户企业的贷款规模控制在 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 4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等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其他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人行统计的我省上一 年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5.贷款期限由银行与企业自主选择,原则上不超过 1年,鼓励银行采取无还糙贷方式5张企业贷款期限。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长期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支持中小微商贸企业申报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无 |
申报流程 | 符合条件的商贸、外贸企业按规定在“金服云”平台填写入池申请表(详见政策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zcfggh/qt/202007/t20200703_5315239.htm),经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商协会、金融机构等推荐、省商务厅审核后,公示5 日,如无异议即进入企业池名单。 |
咨询方式 | 市金融局银行保险科:电话:0599-8068376 |
要点标题 | 支持商贸企业增产增效。 |
要点解读 | 市后勤物资保供组进行区域间调剂保供时,按照保供物资调剂量给予“菜篮子”风险金适当补助。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6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重点省控“菜篮子”基地,有实际开展跨县市区调剂物资 |
兑现内容 | 支持生活物资保障企业加大保供稳价力度,帮助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加强产销对接。对重点保供骨干企业,按照保供物资调剂量给予“菜篮子”风险金适当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
是否额度限制 | 每家不超过5万元 |
兑现方式 | 免申兑现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和运行科:8853632 |
五、旅游业纾困解难扶持措施
19. 支持旅行社发展。(1)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退还比例由80%提高到100%。〔办理方式:申请办理,责任单位:市文旅局〕(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委托市域内旅行社开展工会、会展、培训、商务、研学旅行等活动。〔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文旅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支持旅行社发展 |
要点解读 | 办理流程:企业申请,县(市、区)文体旅局受理,市文旅局审核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1—2023.3.31 |
支持行业 | 旅游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退还比例由80%提高到100%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银行质保金存款协议书、对账单、申请质保金暂退说明 |
申报流程 | 企业到县(市、区)文体旅局申请办理,市文旅局审核。 |
咨询方式 | 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0599-8060609 |
要点标题 | 支持旅行社发展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04.01—2022.12.31 |
支持行业 | 旅游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委托市域内旅行社开展工会、会展、培训、商务、研学旅行等活动。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免申即享 |
20. 加大旅游企业金融支持。对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限上宾馆饭店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内发生的20万元及以上银行企业贷款,按年化贷款利率1%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家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专项用于企业渡过难关或扩大再生产。〔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加大旅游企业金融支持 |
要点解读 | 1.申请对象: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限上宾馆饭店。 2.申请材料: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承诺书、贷款合同、银行放贷相关凭证、企业缴纳利息相关凭证及贷款用于企业渡过难关或扩大再生产的相关资料等。 3.办理流程:企业申请—县(市、区)文体旅局受理——市文旅局、财政局审定。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1—2022.9.30 |
支持行业 | 旅游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限上宾馆饭店 |
兑现内容 | 对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限上宾馆饭店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内发生的20万元及以上银行企业贷款,按年化贷款利率1%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家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专项用于企业渡过难关或扩大再生产。 |
是否额度限制 | 按年化贷款利率1%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家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承诺书、贷款合同、银行放贷相关凭证、企业缴纳利息相关凭证及贷款用于企业渡过难关或扩大再生产的相关资料等。 |
申报流程 | 企业申请—县(市、区)文体旅局受理——市文旅局、商务局审定。 |
咨询方式 | 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0599-8060609; |
21. 给予引客奖补。对市域内经营单位组织市外游客到南平境内旅游,游览1个以上(含1个)收费A级旅游景区,年组织接待过夜团队游客总量达5000人次以上的单位给予奖励。游客总量5001至10000人次的,每人奖励15元;游客总量超过10000人次的,每人奖励20元,每个单位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文旅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给予引客奖补 |
要点解读 | 申请对象:市域内旅行社(不含分支机构);申报单位无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当年未发生因侵害旅游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6—2022.12.31 |
支持行业 | 旅游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体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对市域内经营单位组织市外游客到南平境内旅游,游览1个以上(含1个)收费A级旅游景区,年组织接待过夜团队游客总量达5000人次以上的单位给予奖励。游客总量5001至10000人次的,每人奖励15元;游客总量超过10000人次的,每人奖励20元,每个单位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旅游合同或旅行社组接团协议(含行程单)、电子派团单、团队名单、酒店住宿证明及收费A级景区提供的进入景区证明材料等。 |
申报流程 | 1.行前备案。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备案,提供旅游团队的电子派团单等证明材料,事前未报备的不予奖励。 2.团档报备。团队行程结束后,旅行社需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审核后,上报南平市文旅局申报兑现。未及时报送的不予确认。 |
咨询方式 | 市文旅局交流合作科:0599-8060623。 |
六、交通运输及物流业纾困解难扶持措施
22. 加大物流扶持力度。(1)对国家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规上道路货运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新增单笔200万元以上的贷款,给予0.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家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由市财政承担。〔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2)支持公铁水多式联运,对为制造业企业年降低物流成本达5%以上的物流企业,按实际承接制造业外包物流费用总额的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暂停2022年铁路、航空运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加大物流扶持力度 |
要点解读 | 企业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递交申请报告。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1.1—2022.12.31 |
支持行业 | 交通运输行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大型、中型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贴息企业需在南平市内注册二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或违法记录;国家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规上道路货运企业。 |
兑现内容 | 对国家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规上道路货运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新增单笔200万元以上的贷款,给予0.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家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由市财政承担。 |
是否额度限制 | 每家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申请表;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新增单笔200万元以上的贷款相关凭证等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需提供认定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
申报流程 | 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办理。 |
咨询方式 |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0599-8869312 |
要点标题 | 加大物流扶持力度 |
要点解读 | 企业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递交申请办理。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8.1—2022.12.31 |
支持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大型、中型、小微型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无 |
兑现内容 | 支持公铁水多式联运,对为制造业企业年降低物流成本达5%以上的物流企业,按实际承接制造业外包物流费用总额的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是否额度限制 | 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申请报告;制造业物流服务外包合同;铁路、航运企业相关运输票据;2021年8月—2022年8月期间降低物流成本达5%以上的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
申报流程 | 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办理。 |
咨询方式 |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0599-8869312 |
要点标题 | 加大物流扶持力度 |
要点解读 | 纳税人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按期应申报】选择对应税费种进行申报。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1.1—2022.12.31 |
支持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暂停2022年铁路、航空运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免申即享 |
申报流程 | 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jtax.gov.cn)办理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0599-8637256。 |
23. 推动公共交通行业减负。(1)免征2022年公交客运、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且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补贴。〔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推动公共交通行业减负 |
要点解读 | 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fjtax.gov.cn)办理。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6—2022.12.31 |
支持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否 |
兑现内容 | 免征2022年公交客运、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免申即享 |
申报流程 | 纳税人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按期应申报】选择对应税费种进行申报。 |
咨询方式 | 南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0599-8637256。 |
七、优化服务措施
24. 优化配置用地指标。在尚未产生计划指标前,各地可按上一年度本地用地审批总数的50%先行预支计划指标、报批用地;往年剩余计划指标按规定备案后允许结转使用。〔办理方式:申请办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优化配置用地指标 |
要点解读 | 1.各县(市、区)提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申请,由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具体审核把关,在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条件下,即时划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2.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将优先保障列入我市三大攻坚项目任务清单的项目。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长期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属于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攻坚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并优先保障列入我市三大攻坚项目任务清单的项目。 |
兑现内容 | 在尚未产生计划指标前,各地可按上一年度本地用地审批总数的50%先行预支计划指标、报批用地;往年剩余计划指标按规定备案后允许结转使用。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申报兑现 |
申报材料 | 1.用地规模及标准说明;2.尽职调查说明;3.其他文件。 |
申报流程 | 登录用地报批系统(10.100.37.54/ydbp3web)办理。 |
咨询方式 | 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0599-8824829。 |
25. 简化建筑项目审批。疫情期间,简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措施。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需的五方主体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等其他材料全部先批后补。〔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简化建筑项目审批 |
要点解读 | 1.执行标准: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审批部门从电子证照库调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由审批部门从数字化图审系统引用;其它材料实行承诺先批后补,审批后在承诺时限内补齐。 2.所需材料:承诺书*(网上办理)。 3.办理方式:全程网办,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登录工程项目审批系统(http://218.67.107.90:8806/wssb/index)依系统提示办理。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2022.4.6—2022.12.31 |
支持行业 | 建筑业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无 |
兑现内容 | 简化建筑项目审批。疫情期间,简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措施。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需的五方主体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等其他材料全部先批后补。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免申即享 |
咨询方式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科:0599-8853091。 |
26. 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审批”,深化“一件事”套餐“秒批秒办”“市县跨区域通办”等服务改革,进一步推出更多“不见面”“非接触”的线上政务服务,最大限度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出门。〔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要点标题 | 优化政务服务 |
要点解读 | 1.“网上办”网址为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fujian. gov.cn/)。 2.“掌上办“实施平台为“掌上南平”APP。 3.“邮寄办”为群众提供免费邮寄证件服务。 4.“自助办”为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 |
政策条款有效期 | 长期 |
支持行业 | 全部 |
适用地区 | 南平市 |
政策享受主体 | 全部 |
政策享受主体的附加条件 | 无 |
兑现内容 | 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审批”,深化“一件事”套餐“秒批秒办”“市县跨区域通办”等服务改革,进一步推出更多“不见面”“非接触”的线上政务服务,最大限度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出门。 |
是否额度限制 | 否 |
兑现方式 | 免申即享 |
咨询方式 | 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出件窗口:0599-8069508。 |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以及省里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发布本领域其他惠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精准推送,线上办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最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恢复发展。
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和制定本措施各条款的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涉及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