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城乡建设局、延平区各街道办事处:
经我中心动态核查,郑宝云等18户保障家庭在延平城区已购房,根据《南平市延平中心城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南政办〔2017〕149号)相关规定,郑宝云等18户保障家庭不符合南平延平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现取消上述家庭保障资格(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街道办事处帮助做好此次核查认定结果公示工作并通知当事人。
附件:2021年不符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点击下载)
南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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