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紫云街道公租住房保障对象潘强峰申请减免公租房租金。经个人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我中心调查、审核,根据《南平市物价局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规定》(南政价〔2015〕141号)的相关规定,潘强峰家庭符合减免条件,拟同意潘强峰家庭公租租金标准降低20%,现对潘强峰保障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详见附件),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3月29日前向南平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举报。电话:8842710。
南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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