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城乡建设局:
经部门联审,现将2020年南平市延平区年度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复核认定结果暂定如下:
参与2020年南平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复核认定的家庭共33户、57人。其中:
符合南平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享有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共24户、40人。
符合南平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享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共3户、6人。
不符合南平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取消保障资格的家庭共6户、11人。
请将审核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审核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如对审核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在受理复核申请后的30日内作出答复意见。
附件:1.2020年度享有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2.2020年度享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3.2020年不符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南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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