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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谢熙华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的公示函
南住保函〔2021〕4号
2021-02-03 19:19 来源: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延平区紫云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谢熙华家庭对2021年度审核结果提出异议。经我中心复核,根据《南平市延平中心城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南政办〔2017〕149号)的规定,谢熙华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南平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现同意谢熙华家庭恢复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请街道办事处帮助做好此次复核处理意见公示工作并通知当事人。

 

  附件:经复核具备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点击下载)

 

               南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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