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精神,地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督导员。我局计划在建瓯市举办1期儿童督导员培训,需对培训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名称:2020年儿童督导员培训服务。
(二)招标内容:在建瓯市举办1期儿童督导员培训,培训人数149人、预算经费6.09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6.09万元。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健全的财务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培训课程内容及授课时间:培训时长2天。儿童政策宣讲、如何开展儿童关爱服务、“福蕾计划”等内容1天;报到、开班仪式0.5天;返程0.5天。
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儿童督导员培训方案(含培训课程安排、师资、食宿地点、场地、投标报价单等内容;培训场地必须容纳150人以上,且人员之间有一定间距,便于实施疫情防控)。
6、疫情防控方案。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均须字迹清楚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整套材料加盖骑缝章)。所有投标文件于评标会召开当天现场递交,评标会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南平市民政局采购小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培训项目中标人。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实力分。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实力分高优先、技术分高优先、价格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若上述部分得分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得票最多者优先推荐),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排名靠前的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谈判结果的不诚信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的后续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评分指标和内容如下: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投标人有制定培训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并提供相应情况介绍的,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后,在10-30分之间进行评分;未制定培训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的不得分。
(1)培训资质(15分)。投标人具有县级以上工商登记、事业单位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得10分,没有不得分;拥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具有培训教育、职业培训等培训资质得5分,没有培训资质不得分。
(2)师资力量(15分)。投标人拥有专业师资力量,每拥有1名专业师资得3分,最高15分。
(3)承接项目经验(本项分值20分)。
以2017年以来承接财政支持项目经验进行评分,①②③项得分可累加。
①有承接过省级及以上财政支持培训项目得5分,承接次数每增加一次加一分,上限10分;
②有承接过市级财政支持培训项目得3分,承接次数每增加一次加一分,上限5分;
③有承接过县级财政支持培训项目得3分,承接次数每增加一次加一分,上限5分。
(需提供承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采购方的落款来认定项目级别)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采购小组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②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③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④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⑤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⑥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1、公布方式:南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p.gov.cn/,南平民政微信公众号。
2、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报名参加投标,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材料《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本单位接受现场、传真报名,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1、报名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49号南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4号商务楼三单元六层B639室)。
2、联系人:林振,联系电话:8060655,8060657(传真)。
3、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下午17:30。
2020年11月2日下午15:00在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49号南平市民政局会议室(4号商务楼三单元六层B636室)。
本次采购凭验收报告、中标商提供的税务发票等资料,验收合格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如果实际参与投标人少于3家,我局仍然按程序进行开标。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如出现串标及围标,即作为废标处理。
3、确定中标方后,由我局与中标方签订委托培训合同,明确培训服务任务的细化要求。
4、中标方应自中标之日起15天内,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开展培训服务,如发现任何服务质量问题,将对中标方酌情扣除相应培训费用。
附件: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授权委托书
南平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1:
南平市民政局:
我方根据《南平市民政局儿童督导员培训服务招标公告》的要求,通过委任的全权代表,向贵方递交密封册装的全套响应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响应,现为我方的一切响应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项目名称:2020年儿童督导员培训服务。
2、我方已认真阅读了招标公告,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公告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3、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实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起至确定正式成交供应商止,若我方获成交资格,响应有效期则相应延长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6、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相应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供应商名称: (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南平市民政局:
本授权书声明: (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代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为我方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 项目的合同报价及合同的执行、完成,以我方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1.全权代表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2.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经营(业务)范围:
说明:1.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3.全权代表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