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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南平市第二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发布时间:
2019-08-05 15:26
来源:南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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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养育标准(基本生活费用)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900元,机构供养孤儿的基本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我市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孤儿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302
人次206.04万元,其中第
二季度
286
人次101.82万元。
(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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