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对涉嫌擅自停业达6个月以上,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可以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南平市工商局为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净化市场经营环境。经研究拟开展对连续2年以上(含两年)未进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且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开展清理吊销。请已两年(含超过两年)未进行年报公示的企业在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并到南平市工商局申请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否则,南平市工商局将对其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程序。
企业如有疑问,可向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8823315、8849430。
详情见附件
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1月14日
2.南平市2016和2017年连续两年未年报的企业名单(南平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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