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价〔2016〕14号
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南平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按照《南平市物价局、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政价〔2015〕141号)规定,现将南平市杨真新区等6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南平市延平城区杨真新区等6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详见附表)。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三、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机构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租金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费用。
附件:南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一览表
南平市物价局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财政局
附件
南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结 构 |
租金标准 (元/月平方米) |
1 |
杨真新区316、317、318、319栋公租房 |
框架结构多层 |
3 |
2 |
杨真新区320栋公租房 |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
3.5 |
3 |
九峰商住楼公租房 |
框架结构多层 |
4 |
4 |
建设巷公租房 |
框架结构多层 |
4 |
5 |
八仙佳苑6、7、9号楼公租房 |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
4 |
6 |
紫云公租房 |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
3.5 |
7 |
延州名郡公租房 |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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