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会:
现将《南平市工商局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商职能及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上报市工商局机关党委。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南平市工商局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党员青年干部的积极作用,努力打造具有工商特色的“专业志愿者服务队”,广泛并深入地开展志愿法制宣传普法活动,深入推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更好地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展示工商部门工作业绩,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现结合工商系统特点,职能优势及南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大力弘扬和培育“奉献、服务、和谐、进步”的志愿精神。创新法制宣传服务的形式和内容,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志愿宣传服务活动。全面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商标广告、消费维权等工商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保障和促进闽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庆春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南平市工商局法制宣传服务志愿者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工商局机关党委,负责日常事务。
三、活动主题、目标及时间
(一)活动主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打造人民满意工商——XXX工商局 宣传服务志愿者活动”。空格处可根据具体活动内容而定,如:“食品安全”、“3.15消费维权”、“4·26知识产权日”等等。
(二)活动目标。通过志愿者的宣传服务活动,初步形成市工商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员青年志愿者、各县级工商局党组织和党员青年、有关群团(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领域多方位志愿服务网络体系,让工商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等常识得到宣传普及,使社会公众的合法消费权益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经营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显著增强,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活动时间。2012年8月1日起双休或节假日时间。
四、活动内容
法制宣传服务志愿者服务队要突出围绕“群众是亲人,工商在身边”及“人民满意在工商”等主题,将活动作为抓形象、抓建设、抓提升的重要平台。在活动内容上要注重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岗位职责相结合;在活动方式上注重多样化,使活动深入基层、贴近实际,以“义务服务、为民送法和引导维权”为主要内容,努力使志愿者成为为民服务的先锋员、边远区域的帮扶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公益活动的服务员、识真辨假的传授员、党建工作的联络员。
(一)建设专业队伍。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和每位党员青年干部的特长,建立一支固定的党员青年干部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位党员的特点及业务水平,有针对性地设置党员青年志愿者的宣传和服务内容,为群众和社会提供帮助和服务。党员干部志愿者按照各自所长进行分组,通过积极开展“红色驿站”、“一名志愿者一面旗帜”等便民、利民的服务,充分发挥党员青年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策划主题活动。结合自身实际策划并积极参加市工商局机关志愿者服务总队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争当先锋、争做表率。同时结合“3·15”、“4·26”、“七一”、“国庆”、“春节”等专题活动和节假日,并结合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公益服务行动,积极开展登记注册、打假维权、识真辨假、食品安全、商标广告等法律法规的志愿宣传服务等活动。
(三)积极开展宣传。利用宣传展板、宣传单、资料手册等,积极宣传工商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以及守法经营等方面的典型,介绍消费维权程序和方法、假冒伪劣商品的识别、各种消费陷阱防范等知识。重视强化企业信用建设,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主要措施
(一)注重外部协调。通过有效沟通和紧密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支持并参与工商系统法制宣传服务志愿者工作的积极性,协助支持工商部门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级工商局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结合工作实际。各单位要围绕工商职能和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制定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工作方案,定期不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创新活动方式。各单位要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六进”和“食品安全”、“消费维权”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精心策划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创新活动的方式,如采用张贴展板、漫画和印制宣传材料、现场互动、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强化内部管理。活动过程中要展示工商部门党员青年干部志愿者服务队队旗,党员青年志愿者要佩带党员青年干部志愿者服务帽和党徽,在每次活动结束后由专人统一保管。同时,党员青年干部志愿者队伍要实行动态管理。
(五)加强请示汇报。各单位要通过编发“工商法制宣传服务志愿者简报”或以专题汇报形式,向各级领导汇报开展此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活动。
(六)表彰活动先进。通过开展对法制宣传服务志愿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活动先进典型,扶持正气,全面营造开展志愿活动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服务志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党员青年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对每名党员青年干部志愿者提出短期计划和长期目标,把各项宣传和服务安排落实到人。
(三)计划部署,确保实效。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制定并上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人员、时间、地点,并在每次活动结束后,由服务活动的召集人汇总整理本单位开展志愿者服务小结,以便年底(12月1日)前将活动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市工商局机关党委。
(四)严明纪律,规范行为。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活动的持续开展,特别是要严肃开展志愿者服务的工作纪律,做到着装统一、言行规范、文明礼貌、举止得体,要用最好的形象、最大的热情、最优的服务搞好此项活动,努力将法制宣传服务志愿者活动打造成为工商部门解决群众最迫切、最需要、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平台和活动亮点。
(五)加强保障,加大宣传。市工商局和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在人、财、物、车等方面加大对志愿服务活动的保障力度,并在所到之处的显要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大力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展示出工商的风采形象,并充分发挥新闻报道的主导作用,随时跟踪报道工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服务志愿者活动的动态,切实把活动办成工商部门的“服务品牌”和“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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