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工商局(已归档) > 应急管理 > 预警信息

南平市工商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2012年汛期将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217号)和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汛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有序,系统自身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汛期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安全第一、高度警惕、防范到位,查找本单位、基层工商所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要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人员的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岗,确保系统安全;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加强车辆管理,防汛期间减少车辆夜间外出,不要经行容易发生危险的道路。

二、履行职能,强化市场监管。以保障汛期市场稳定和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突出重点商品、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管,要合理安排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以中心城区和受灾地区为重点,严厉打击汛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三、明确职责,强化完善预案。各单位要按照防范暴雨、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任务、明确程序、明确人员、明确责任,做好相关物资和人力准备,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反应速度和能力,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安全。

四、严格制度,强化值班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要以局机关大楼、工商所、宿舍区为重点区域,严格落实好值班制度,要求值班干部在岗在位,严禁脱岗缺位,严禁非在职干部替班顶岗,以保障汛期的公共财产和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时,要保证通讯畅通,并做好重大情况报告和传送工作。特别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和受灾情况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工商局。上级工商局要加强对下级工商局值班情况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系统安全和人员安全。对抓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或财产等方面损失的,坚决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