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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五)
(2011年2月25日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
2011-03-30 16:30 来源:南平市方志委 访问量:

第八章  加快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

加快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要围绕城乡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要求,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第一节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按照主体功能区布局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控制开发强度,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坚持集中开发与均衡布局相结合,优化生产力布局,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镇化格局和国土利用。充分发挥腹地广阔的比较优势,增强区域整体承载和要素集聚能力。集约节约利用国土空间,提高空间集聚效益。坚持优化生产力布局与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有机衔接,支持优化开发区域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重点开发区域快速发展,引导适度开发区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经济,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区域空间开发格局。

2、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按照《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重点开发区、适度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积极有效落实省上对各类功能区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完善政府投资政策,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完善产业政策,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项目实行不同的耗能、耗水等强制性标准。完善土地政策,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完善环境政策,对重点开发区域根据环境容量逐步提高产业准入环境标准。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

3、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按照全省主体功能区战略布局的要求,落实好适应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的政策法规和利益补偿机制,建立相关配套政策和绩效考核办法。立足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区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对重点开发地区,突出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绩效评价。对适度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对禁止开发的自然保护区域,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的评价。

第二节 做大做强中心城市

按照建设组团式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集中各方力量,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形成与海西城市群相呼应的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南平城市群,力争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

1、加快南平中心城市建设。统筹南平中心城市与武夷新区发展,促进二者南北呼应、相辅相成、一体发展。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发挥南平中心城市产业基础较好、城市人口集聚、人才资源丰富等优势,拉开城市框架,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功能品位,优化经济结构,完善交通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做大做强、做精做美南平中心城市,使其在辐射带动全市经济跨越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快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按照“上优、中调、下拓”的思路,致力于拉开城市框架,以路桥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加快中心城区向江南新区、西芹、大横、来舟、王台等片区拓展,统筹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城规划、产业布局的衔接配套,加快城市化步伐。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控制建筑密度,降低开发强度,留足公共空间,改善和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公共停车场和农贸市场等设施配套,推进城市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抓好景观整治、立面再造、电线下地、道路改造、广告清理、城市保洁、景区提升、公交优先等提升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管理部门联动,提高管理效率,构建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创造宜居宜商宜业的良好环境,彰显山水特色、文化底蕴和现代风貌。

2、提升县域中心城市功能。根据闽北城市普遍依山伴水、沿江布局特点,不断拓展延伸组团式山水园林城市内涵。以工业化为主导、农业产业化为基础、城镇化为支撑,着力提升县域中心城市功能。加快新一轮县域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并与重大基础设施的对接、主体功能区的划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以及耕地保护区的调整结合起来,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划指导。注重空间集中度、产业集中度和行业关联度的研究,重视空间、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引导人口向城镇集聚,打造人流、物流、资金流集聚的县域中心,形成十个县(市、区)多增长极共同发展的县域体系。加快城镇节点及其之间的联系通道建设,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社会综合服务网络化和产业布局分工协调网络化,提高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通过科学、高效的空间开发模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培育更多自然空间,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精心打造具有地域特色、人文品位和现代内涵的县域城市。

邵武市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强市和闽赣周边有影响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人居福地、创业福地、生态福地,增强“福地邵武”对周边区域辐射效应。

    武夷山市要以发展海峡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为主题,大力发展旅游养生、体育文娱、商务会展、养老保健等现代生活服务业,构建茶叶产业中心,培育发展创意产业,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与文化旅游中心”。

建阳市要按照“北接西拓”的发展思路,拓展发展空间,高起点、高标准融入武夷新区,打造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优良产业转移的产业基地和闽浙赣边界区域性物流中心。

建瓯市要全力推进“五大新兴增长区”向纵深发展,建设全国笋竹产业发展先行区、海西绿色腹地商贸中心、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文化生态旅游城市。

顺昌县要坚持生态立县,以工强县,建设与中心城市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岸线特色山水县城、特色农林产业化基地和重要旅游休闲养身基地。

浦城县要发挥福建“北大门”优势,积极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建设海西与长三角互动发展的前沿平台和开放、发展、繁荣、和谐的新兴城市。

光泽县要围绕“一中心五组团”的规划布局,按照“西扩南进北延”的发展思路,拉开城市框架,加快推进特色经济强县、文明生态之乡、优美宜居城市建设。

松溪县要发挥生态和区位优势,坚持走“生态立县、特色立县”之路,积极打造闽北对接长三角桥头堡、绿色低碳先行县、生态山水宜居城市。

政和县要发挥县城山环水抱的资源禀赋,以生态文明、休闲养生为主题,突出竹、茶、旅绿色产业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旅游休闲山城。

3、增强县域城市承载能力。加强规划分类和指导,立足各县市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强对县域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分类指导。夯实县域城市发展基础,加快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科技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突出问题,提升县域基础设施条件和社会服务设施网络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扩大县城和中心集镇规模,加强县域重点开发区建设,合理布局建设产业发展基地,引导产业向县域布局和转移,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引导人口向城镇集聚,精心打造具有地域特色、人文品位和现代内涵的县域城市。强化县域产业支撑,依托工业园区,加快推进县域特色资源开发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县域支柱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形成县域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主业突出、产业集聚、优势凸显的特色经济,打造一批在海峡西岸经济区有影响的县域特色产业,为县域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积极融入中心城市发展,做好与中心城市产业发展的协作配套,承接中心城市产业转移。建立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市、县(区)联合开展招商引资,共享产业发展成果。

第三节 加快推进小城镇和中心村镇建设

    加快推进小城镇和中心村镇建设,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发挥其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中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扶持原中央苏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发展。

1、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力。深化小城镇改革建设试点,按照“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要求,加快推进省级、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项目建设,按照相对集中、资源优化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促进小城镇产业加快发展,不断增强小城镇经济实力。坚持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因地制宜发展一批工贸主导型、农业生产型、交通枢纽型、旅游观光型等各具特色的经济强镇、中心集镇。大力推进小城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探索小城镇行政与执法管理新机制,积极争取省上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落户政策,均衡配置城乡社会公共资源。抓住厦门支援南平灾后重建契机,创造性地落实省、市扶持政策,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2、加快中心村镇建设。大力推进中心村镇建设,坚持把中心村镇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和承载点,着力抓好中心镇、中心村的规划建设工作,逐步培育一批经济发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特色鲜明、集聚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镇、中心村。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村镇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等配套功能,加快道路、供电、自来水、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服务配套水平。加快优化农村资源配置,鼓励农房建设逐步向中心村镇集中,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使享受中心村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的农村人口动态覆盖率每年上升5%以上,努力把中心村建设成为适宜人居、交通便捷、功能齐全的新型农村。

3、积极扶持原中央苏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省上各项扶持政策,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加大各项建设资金投入,扶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山区、水库库区发展。发挥欠发达地区在土地、矿产、旅游、劳动力等资源优势,扶持发展特色经济,优先布局大产业项目,在项目报批、土地利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加快实施一批以小型基本农田、乡村道路、独立桥梁涵、小流域治理和片区综合治理为主的项目。进一步强化部门对口帮扶,落实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制。

专栏7:主体功能区

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确定主体功能定位,合理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适度开发、禁止开发区域,统筹谋划经济布局、人口分布、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城镇化格局,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国土开发格局。

第九章积极落实扩大内需战略

扩大内需是国家确立的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战略方针。要正确处理扩大内需与拓展外需、增加投资与扩大消费关系,积极寻求投资与消费的结合点,建立健全有利于内需潜力不断释放、投资消费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一节 强化投资支撑带动作用

积极扩大投资规模,以投资增量的扩张带动存量的调整,发挥投资在调整经济结构、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支撑带动作用,力争投资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超过40%。

1、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企业的投资主体作用,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增强投资内生动力。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投资,确保“十二五”前期国家扩大内需的重点在建和续建项目顺利完成。强化大项目支撑,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策划生成、储备管理、协调推进、滚动建设、联手督查和考核通报制度。拓宽投资来源渠道,吸引更多的中央直属、省属企业和跨国公司等大企业、大财团到南平投资布点。用好中央支持加快海西建设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强地方政府、企业与银行的沟通合作,争取更多信贷资金支持。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债、再融资和股权转让等形式,扩大直接融资。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整合壮大产权交易市场。

2、优化投资结构。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引导各类投资重点向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以投资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消费空间拓展,引导区域空间布局优化,促进经济结构全方位调整,增强跨越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加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提高产业投资比重。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科学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切实把投资的重点转到事关全市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社会事业进步、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上来。

3、改善投资环境。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项目服务配套,减少政府对投资的干预,落实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投资机制。落实和完善支持鼓励社会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努力创造公平、公正、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强环境吸引力,激发全社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标准。

第二节 积极扩大和活跃消费需求

把扩大消费需求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通过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激活即期消费,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倡导文明、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不断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1、提高消费能力。以实施扩大就业战略为导向,加大政策扶持,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和创业,夯实居民消费基础。稳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鼓励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建立有利于提高劳动报酬的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使劳动者工资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和企业利润增长相匹配。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增强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消费能力。

2、改善消费预期。改善政府支出结构,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加快教育、医疗等改革的步伐,确保改革的公平性,提高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方面改革的透明度,降低预防性储蓄。继续实施鼓励消费的财税、金融政策,认真落实家电、农机、节能产品的消费优惠政策,提高即期消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推进农村危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促进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各类消费。

3、拓宽消费领域。巩固发展优势特色消费,增加消费有效供给。激发消费潜能,积极培育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等发展型消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鼓励个性化消费和文化创意消费。积极发展城市社区商业,重点发展社区连锁超市、便利店、专卖店及各类新型业态,营造多元化、多层次的居民消费服务网络。

4、优化消费环境。全面推进信用消费,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促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开发完善各类消费信贷产品,建立消费贷款抵押担保体系,扩大消费信贷规模,逐步实现消费支付终端多元化、便利化,尽快实现安全化。健全消费者权益维护机制,加强消费维权机构建设,强化消费市场监测监管,规范商品与服务消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市场交易中的欺诈、垄断、歧视、暴利、倾销和假冒伪劣等行为。加强流通服务,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商品价格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第三节 构建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

加强投资与消费有效结合,强化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内需潜力不断释放、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投资和消费协调互动的扩大内需长效机制。

1、健全和完善内需持续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住房、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政策,逐步消除城市化进程的制度约束,促进农村劳动力加快向非农产业转移以及农民转为市民。在加强监管和风险控制前提下,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向有利于内需的消费和投资领域倾斜。创新政府投资管理方式,完善政府投资及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建立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培育和打造功能完善的消费市场。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鼓励公平竞争,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营造多种服务业态、服务模式竞相发展的宽松氛围,促进消费市场的发展。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健全产销衔接xpgsQkaz%(e68Q、跨区调运、储备投放等机制,探索建立居民生活必需品商业代y#1Pxx^$8#TcQ8n+Up))K%f5n- oglXgZpZ#MyFf储体系。加大消费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完善城乡互动的现代流通市场网络,加快建设一批专业集散市场,推进一批农产品交易、汽车交易、综合交易等专业市场改造升级。加快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持续推动“万村千乡”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3、促进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协调互动。立足闽北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需要,探索并逐步形成相对合理的投资消费比例关系。促进投资与消费紧密结合,以消费引导投资,以扩大投资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投资和消费需求规模扩张、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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