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市建设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把生态优势转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加快建设生态市
把加快建设生态市作为海西绿色腹地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把建设生态市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规划,与建设海西绿色腹地相结合,保持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处于较低的水平,走低碳发展路子,使我市的生态市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1、认真组织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在巩固提高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按照生态市建设目标和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建设工程,强化生态市建设的政策、资金、人才和技术支持,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力争2015年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标准,把南平建设成为国内外著名的旅游度假休闲胜地和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生态产业蓬勃发展、生态文化繁荣、适宜投资创业的区域生态经济中心。
2、加强生态市建设监管。合理配置和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生态监测网络;建立市和县(市、区)联动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实现国家、省、市控制断面水质连续自动监测和重点污染源排放状况的在线监测;根据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配置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人员和装备;健全乡镇环境保护机构,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3、推进生态建设事业管理社会化。逐步建立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的互动机制,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团组织参与生态市建设;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建立“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基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新机制,立足乡镇(街道)和村组,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实现生态市建设工作的全面辐射和重心下移。
第二节 切实加强生态保护
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加强污染治理、监测和监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1、合理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综合利用企业的准入门槛,全面推进造林绿化和“四绿”工程建设。科学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提倡营造阔叶树及混交林,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防洪减灾能力,全市年木材采伐生产量控制在180万立方米以内。严格控制征占用生态公益林地,加强对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林地案件的查处,减少林地的非法流失。继续开展林区“三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加强水资源管理,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工业、农业和城市节水,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和水循环利用。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三旧”改造工程,加大灾毁耕地复耕力度,实施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指标控制制度,大力推广节地建筑技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目标。加强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完善矿山开采补偿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2、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实施对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分区保护,推进主要江河水源地、严重水土流失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与生态重建。继续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生态示范小流域、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等创建工程。强化主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生态功能作用进一步提升。
3、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施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沿岸乡镇垃圾集中处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落实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争取更多生态补偿资金。加强水电开发管理和河道采沙监管。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整治城市内河、噪音和机动车污染力度,强化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提高环境日常监测监管和预警能力、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应对能力。
第三节 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
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着力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大幅度减少污染排放,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创新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科学确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健全节能减排奖惩机制,完善差别电价、替代发电、以奖代补、区域限批等相关政策,加强对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大力实施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严把节能减排源头关。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关停、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和落后产能的项目。建立倒逼机制,完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加大生产要素差别价格实施力度,强化税收杠杆调节,努力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分解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强化重点行业和企业跟踪监管。加强在线监测监控,有效控制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进“十大”节能重点和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节能技改,申请国家节能财政奖励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增加财政补贴,推广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支持行政、事业单位率先使用节能产品,促进节能产品推广应用。
第四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
制定完善激励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建设资源节约技术体系和生产体系,推动经济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企业循环生产,深入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加快构建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和维护环境友好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重点加强对冶金、化工、火电、建材等工业企业的废物回收管理,继续完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物循环利用。积极探索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共生产业群模式,重点发展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推广大掺量和高附加值利废建材技术。大力推进农作物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建设,从资源开采、生产消化、废物产生、最终消费等各个环节入手,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2、建立低碳型产业结构。以生态林建设为重点,发挥我市森林覆盖率高的优势,发展碳汇森林,有效增加碳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速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控制碳密集型项目布局。严格执行商品能效标准,引导消费高能效产品。加大节能技术、低碳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建立低碳技术试验区,探索促进低碳技术发展的政策机制。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形成低碳产业新的增长点。
3、推广绿色低碳消费。倡导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理念,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可循环使用产品和可再生产品的比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在主要宾馆饭店、重点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大幅度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导全社会节约消费。强化循环式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推动居民节水、节电,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绿色建筑。
专栏8: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解释 1、“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2、碳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 3、“三旧”改造工程: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程。 |
第十一章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要把发展经济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统一起来,突出解决好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住房等群众最关心、是直接、最现实的社会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形成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进步的良好局面。
第一节 积极扩大就业促进创业
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力争每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3万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继续降低。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推进就业工作的理论、制度和机制创新,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体制机制环境。大力发展劳动力吸纳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产业化农业,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扩大就业的作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总量。加大各项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把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全面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个体经营者以及有一定技能和资金的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
2、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加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就业能力。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覆盖全市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加快建设与全省连接,并向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延伸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自由流动。健全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体系,加大对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帮扶,优先扶持帮助零就业的家庭实现就业。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有利于提高劳动报酬的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使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稳步推动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积极发挥工会和行业组织作用,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促进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互利双赢。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劳动保护机制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调解仲裁,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大社会保障投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五年内实现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继续做好社会养老保险扩面覆盖工作,提高个体私营企业职工的参保率,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促进发展企业年金,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加快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制一体化、水平均等化。加快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继续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加快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社会保障卡对参保对象实现全覆盖,构建城乡统筹、区域联网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2、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完善与物价变动相挂钩的联动调整机制。改善优抚对象及革命“五老”人员待遇,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完善医疗救助运行机制,逐步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标准和救助水平,建立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加强对受灾群众、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3、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提高服务特殊困难群体水平。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以市、县福利中心为主体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福利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慈善组织,加快发展慈善事业。
第三节 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到2015年,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全市所有公共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目标。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疾病和职业病。建立健全专业卫生应急队伍和卫生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实施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监督服务,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
2、提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密切协作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全市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达标建设。强化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每个县(市)重点办好一所县域医疗机构,使其成为县域医疗中心和农村卫技人员的培养基地。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改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和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开展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加强对边远山区和人口稀少的建制村支持力度,消除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定期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达3-4人。继续实施“千名医师帮扶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程”项目,建立城市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机构的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基层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补偿机制。
3、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及监管体系等方面改革,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鼓励县(市、区)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建立医院法人治理机构。进一步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扩大市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覆盖面。实施医疗机构设置和床位建设规划,加强县以上医疗机构建设,加快扩充医疗资源,每千人床位数、卫技人员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加强重症、传染等专科建设,建立慢性病防治中心,完善医院、社区、家庭三级康复体系。大力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互相合作和有序竞争。积极实
4、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并提高报销比例,严格控制非基本药物使用,加强临床用药指导和监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运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网络平台,对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建立完善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药品配送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严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监管。
5、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健全完善“亲民、便民、利民”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群众体育普及率。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市体育中心基本建成,争取80%县(市、区)建有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池),100%的乡(镇)和90%以上建制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积极承办全省、全国和国际各种体育赛事,努力打造体育赛事品牌,争取每年至少承办一项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完善竞赛机制和竞技体育举市体制,办好第二届全市运动会。大力加强各级少儿业余体校建设,加快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基本建立起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结构合理、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
第四节 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调节需求、增加供给、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保障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1、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和管理。强化政府责任,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以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为主体,满足多层次群体、多元化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城市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左右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逐步向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扩大。完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和租赁补贴制度。推进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完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机制。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建立规范化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
2、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住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机需求。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建立住房建设用地稳定供应机制。加强房地产用地、建设和销售的动态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第五节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统筹兼顾,综合施治,控制总量,提高素质,优化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和激励机制建设,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适当提高奖扶标准。倡导优生优育,全面推行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力度,提高新生儿素质。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综合治理。健全公共财政对计划生育的投入机制,改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条件,加强计生工作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
2、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弘扬尊老传统美德,积极发展社会养老产业,增加老年产品供给,扶持发展老龄服务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断拓宽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调整医疗供给结构,适应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健的新需求。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加大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每个县(市、区)有一个社会福利中心、老年护理院、老年活动中心及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每个乡镇有一所敬老院。到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
3、促进妇女儿童事业进步。坚持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快市、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水平。加强妇女就业创业帮助,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能力,提高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着力解决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完善妇女儿童共享发展成果的政策机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将残疾人普遍纳入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实施“助残工程”,重点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在“福乐家园”机构托养和居家托养,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的“光明行动”。全面实施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力度。
专栏9:优先改善和保障民生相关概念 “千名医师帮扶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程”: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举措,每年从城市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分别选派一定数量医师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每年免费培训万名乡村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