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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九)
(2011年2月25日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
2011-03-30 16:47 来源:南平市方志委 访问量:

第十六章  加强社会管理和民主法治建设

加强社会管理和民主法治建设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基本要求。适应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公共需求急剧增长、思想观念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保持社会安定有序而又充满活力。

第一节 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统筹社会管理职能,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管理主体多元、服务方式多样、运行机制协调的社会管理体制。

1、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增强政府管理服务能力。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发展壮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改进管理服务方式,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行业组织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2、提高基层社会管理能力。建立共建、共管、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结构,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建立健全基层群众合理平等对话沟通机制、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城乡社区建设,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强化乡镇、街道社会管理职能。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建立社会心理健康评估和干预机制。

3、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促进各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放开服务类社会组织准入,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评估制度。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4、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严格按照“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健全抓预防、排查、化解、查处、责任的信访“五抓”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信访部门明确管辖跟踪督办到位、职能部门化解处理到位、公安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到位的“四位一体”,依法处置信访事项。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设立各级调委会及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第二节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推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从被动应对型向主动防控型转变,从传统经验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

1、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持安全发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制机制,强化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社会安全、消防安全的管理职能和监管责任,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推动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建设。规范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管理。

2、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标准及技术规范,继续抓好“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科学开展各类传染病的监测、报告、风险评估及预警工作。加强区域性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和疫苗供应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危害评价和职业卫生监督。

3、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各级政府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加强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

第三节 推进“平安南平”建设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社会治安预警机制,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完善“平安南平”建设机制。扎实推进新一轮“平安南平”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先行县(市、区)、平安先行乡村、平安先行社区等创建活动,深化平安企业、家庭、校园、医院、交通、金融、景区、边界、文化市场等行业系统创建活动。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群防群治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巩固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成果,严密防范、依法惩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

2、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规范设立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站,建立维稳信息员、维稳群众工作队和网络舆情引导员队伍,筑牢基层维稳防线。加强互联网信息监控。加强技防监控系统建设,扩大监控覆盖面,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的有机统一,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巩固军民军政团结。

1、加强民主建设。坚持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及专项调研。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执行中主动与政协协商,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医院院务公开,深化农村户代表会议制度,保障人民群众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推进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构建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各级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村居建设。

 3、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统筹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进一步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健全完善国防动员体系。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抓好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健全和完善人防体系,加快人防工程和疏散基地建设,加强军事设施保护。努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强军地协调配合。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双拥创建”成果。

专栏11: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

依法处理信访事项按照调解、行政三级处理、法院两审终审、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权力监督的“路线图”。 “路线图”是《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形象化、程序化。

第十七章 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本纲要经过全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具有法律效力。要举全市之力,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 强化政策引导

 

充分发挥产业、财税、投资等政策的导向作用,调整和完善经济政策,合理引导社会资源,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1、加强产业政策引导。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导向,加强信贷、土地、环保、科技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配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开发扶持。强制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行业和企业集聚,向中心城市、武夷新区、工业园区集中。

2、加强财税政策引导。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预算支出优先用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和公共交通、生态环境等公用设施领域。集中优势财力支持社会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公共制度建设。

3、加强投资政策引导。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整合政府投资资金,优化投资结构,改进投资方式,确保重大工程和项目有效实施。认真把握国家、省级预算内投向,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和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的投入力度。

 

第二节 深化项目带动

 

把实施项目带动作为推动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加大重点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引领作用,进一步集聚要素资源,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1、加快项目策划生成。强化项目培育,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征选平台和机制。健全完善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增强项目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每年要策划生成一批重大产业项目、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和一批民生工程项目,形成“投产一批、续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

2、强化项目管理。继续推行并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提高投资效益。完善项目的专家咨询和评估论证制度,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落实分级管理责任,推行标准化管理。健全重点项目在线管理系统,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制度。

3、创新项目投融资机制。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向各类项目。创新政府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式,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着力解决资金平衡问题,保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积极构建规范、高效、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

 

 

第三节 明确实施责任

 

本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强化执行力,营造良好实施环境,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全力推动完成。明确预期性目标任务的实施责任,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目标和各项主要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制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向与政府战略意图相一致,并要维护公平竞争,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不干预市场机制正常运行。强化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责任,要及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并纳入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规划提出的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人口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扶贫减贫、节能减排、公共安全等各项重点任务,要落实责任、明确进度,运用公共资源全力确保完成。

 

第四节 健全管理机制

 

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编制程序,形成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1、强化规划实施。强化本规划作为市级总体规划的统领地位,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以本规划为依据。编制一批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关于空间开发和布局的要求。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任务。县(市、区)总体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任务的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要加强与本规划衔接,结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年度发展目标,分年度落实本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2、加强监测评估。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规划实施中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须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要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规划实施完成后,对规划进行总结评估,为编制下一个五年规划提供基础。规划实施要注意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3、加强规划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十二五”规划的宣传,让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人心,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创业热情,广泛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规划实施,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海西建设进入新阶段,南平发展面临新机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奋力争先,为开创南平跨越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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