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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
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否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
2008-03-02 19:42
来源: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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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第一条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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