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21〕19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工作的通知》(闽医保规〔2025〕2号)等精神,完善具有康复特色的医保政策体系,规范康复医学的临床诊疗活动,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开展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政策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覆盖范围。全市范围内具有康复医学类执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其他专科医院的康复科,康复专科医院。
(二)实施对象。南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康复病种的住院病例纳入按床日付费管理范围。
(三)实施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12月31日(含)前入院但尚未办理出院手续的患者,仍按既往支付政策执行。
(四)实施条件
1.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政策前应向其所在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南平市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医疗机构备案表》(见附件5)。备案内容应涵盖具备康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名称、持有医疗执业资质的医师及治疗师、护士名单、执业范围等信息,以及开放的康复床位情况、康复治疗设备等相关信息。
2.患者手术治疗期间或急性期诊治相关费用按原有付费方式付费,手术后至少3天或急性期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且经评估符合《南平市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病种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病种目录,见附件1)《南平市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病种收治管理要求》(见附件4)要求的,可执行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政策。
二、实施病种及支付
(一)病种目录。全市统一执行病种目录,先行涵盖脑血管(卒中)急性期康复治疗、慢性心力衰竭以及肿瘤康复治疗等3类5个主要诊断住院病种。
(二)支付管理
1.支付标准。根据疾病主要诊断(见附件1),结合发病时间、功能障碍(次要诊断)数量(见附件2)、综合评定结果及康复费用占比等多种评价要素,将病种康复治疗划分为一至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0-30天,第二阶段为31-90天,第三阶段为 91-180天,梯度递减确定康复按床日付费标准(见附件1)。
2.预算管理。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纳入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预算管理。参保患者按医保目录执行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相关医疗费用按我市医疗服务项目和相关报销政策结算患者个人支付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参保患者住院康复床日累计定额费用减去患者个人负担部分后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实行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其中,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累计定额费用由患者住院康复治疗实际天数乘以对应各阶段定额标准累计计算,免陪照护服务费不纳入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标准范围。康复患者住院治疗期间, 收治医疗机构应每10天至少开展1次阶段性康复评估,评估费用不得另行收费。为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的医保基金费用可按月度结算,年终清算。
3.支付限定。
(1)经评估,患者已达到康复目标无需继续治疗、或已不符合康复床日收治条件的,医保统筹基金不再支付。
(2)经评估,患者未达到康复目标仍需继续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得要求患者出院或转院。
4.结算管理
(1)就诊患者手术治疗期间或急性期诊治相关费用按原有付费方式付费,病情稳定且经评估符合康复治疗临床标准的可按床日付费。同一医疗机构的患者,在手术治疗期间或急性期治疗相关费用结算后,可直接转入康复科接受针对性功能康复,无需办理出院手续。康复患者住院天数小于10天的,退出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按原有付费方式结算。
(2)连续2个自然年度内,患者因同一病种多次住院(含转院)行康复治疗的,康复天数累计计算;跨年度患者住院天数按上年度及本年度实际住院天数累计计算。累计天数内按对应各阶段费用标准执行。累计天数超过180天,因同一疾病再次入院(含转院)进行康复治疗的,不再执行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政策,按原有付费方式结算。
(三)特殊病例处理
1.费用极高病例。符合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入组条件,住院总费用超过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累计总额的2倍,定义为费用极高病例,此类病例按项目付费方式结算。费用极高结算人次不超过当期本院按床日付费出院人次5%。如超过5%,则按照住院总费用高于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标准的差额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前5%人次按项目结算。
2.费用极低病例。符合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的病例,其住院总费用低于入组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总额80%的定义为费用极低病例,此类病例按项目付费方式结算。
3.特例单议病例。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需要,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特例单议病例。全年申请特例单议的病例数,不超过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出院总病例数的5%。通过审核符合特例单议的病例按项目付费方式结算。
根据医保支付管理办法,可申报特例单议的病例,包含以下情况:
①因比例限制未纳入按项目付费的费用极高病例;
②危急重症抢救或涉及多学科联合诊疗或者死亡病例;
③因当年药品、耗材、价格政策调整,导致当前治疗费用与测算历史病例差别极大的病例;
④使用新药耗新技术导致医疗费用高的病例;
⑤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可申请按项目的其他情况。
三、相关政策
(一)患者待遇
纳入管理的参保人员依据目前我市医疗服务项目和相关报销政策享受相应待遇,不受按床日付费影响,但应履行如实陈述既往诊治情况的义务,如未履行如实告知的,当次医保待遇不予报销,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二)医疗机构适用政策
1.医疗机构在收治纳入管理的病例后,在符合各相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可进行优化同一医疗机构出入院、中途结转、直接转科、按项目结算等经办流程。
2.定点医疗机构要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不得随意减少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方案)规定的服务项目,严禁轻指征入院,不得拒收、推诿危重患者;严禁通过外购处方、门诊处方、门诊检查等方式分解按床日付费患者的住院医药费用,严格执行出院带药管理等规定。
3.档案和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一人一档”的全治疗周期的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并实现档案电子化。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应建立所辖的纳入管理的参保患者清单名册(应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个人信息、基本诊疗信息和医保支付报销信息等),对多次住院的参保患者应及时更新其信息。医保经办和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协商,签订服务协议,优化内部管理制度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医保部门按季度对目录病种实施情况开展监测评估,掌握各病种的开展情况、康复诊疗效果、康复治疗费用比例、资源消耗情况等,适时开展动态调整,确保付费精准合理,保证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政策平稳运行,并将评估与动态调整结果按季度上报省医保局;要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加强相关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的日常与专项审核监督,针对疑点病例重点监管分解住院、低标准入院、转嫁住院费用等情况;要面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准确解读改革政策,确保政策平稳推进;要面向社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解读政策内容,全面宣传实施进展和成效,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医保经办机构要将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政策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明确执行细则,加强日常管理,指导政策规范执行;要建立面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参保群众的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并反馈政策落地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协助医疗机构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推动医保政策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
(三)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的院内管理机制,统一实施国家医保信息业务标准,加强院内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康复医疗服务诊疗相关数据的准确上传和实时更新,落实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所需数据的传输需要;要以电子病历形式通过数据接口上传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案首页、病程记录等信息,对资料数据上传不完整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要严格按照相关填写要求,及时准确填写并上传医保基金结算清单、综合评定量表(见附件3)、康复评定报告、医疗机构治疗台账等,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落实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院内事中监控与监测,不得随意减少服务项目、拒收或推诿危重患者、小病大治,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不得以床日考核指标等为由要求患者出院、转院。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附件:1.南平市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病种目录(第一批)
2.南平市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功能障碍(次要诊断)目录
3.综合评定量表
4.南平市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病种收治管理要求
5.南平市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医疗机构备案表
南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1
南平市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病种目录(第一批)
类 别 | 病种分类 | 主要诊断编码及名称 | 功能障碍(次要诊断)数量 | 综合评定结果 | 康复费用占比 | 医疗机构医保支付天数及费用标准(元) | 天数起算标准 | 重新起算标准 | ||||||||
1-30天 | 31-90天 | 91-180天 | ||||||||||||||
市级 | 县级 | 基层 | 市级 | 县级 | 基层 | 市级 | 县级 | 基层 | ||||||||
1 | I69(恢复期) | I69.100x002脑出血恢复期 | ≥2项 | 评分≦40 | 35% | 553 | 498 | 448 | 468 | 421 | 379 | 408 | 367 | 330 | 发病期 | 新发或新脑外伤造成的梗阻重新累计天数 |
40<评分≦60 | 35% | 468 | 421 | 379 | 366 | 329 | 296 | 306 | 275 | 248 | 发病期 | |||||
评分>60 | 35% | 383 | 345 | 311 | 289 | 260 | 234 | 255 | 230 | 207 | 发病期 | |||||
2 | I50 | I50.908 慢性心力衰竭 | ≥1项 | 评分≦60 | 15% | 408 | 367 | 330 | 349 | 314 | 283 | 298 | 268 | 241 | — | — |
评分>60 | 15% | 349 | 314 | 283 | 289 | 260 | 234 | 230 | 207 | 186 | ||||||
3 | Z51 | Z51.500x002恶性肿瘤支持治疗 | ≥1项 | 评分≦60 | 15% | 400 | 360 | 324 | 332 | 299 | 269 | 238 | 214 | 193 | — | — |
评分>60 | 15% | 323 | 291 | 262 | 264 | 238 | 214 | 204 | 184 | 166 | ||||||
附件2
序号 | 功能障碍名称 | 医保2. 0版编码 | 序号 | 功能障碍名称 | 医保2.0版编码 |
1 | 气管造口状态 | Z93. 000 | 2 | 脑疝 | G93. 501 |
3 | 梗阻性脑积水 | G91. 100 | 4 | 颅内感染 | G06. 006 |
5 | 脑水肿 | G93. 600 | 6 | 肺炎 | J18. 900 |
7 | 吸入性肺炎 | J69. 001 | 8 | 肺部感染 | J98. 414 |
9 | 胸腔积液 | J94. 804 | 10 | 肺水肿 | J81. x00 |
11 | 不稳定型心绞痛 | I20. 000 | 12 | 肺功能不全 | J98. 403 |
13 | 稳定型心绞痛 | I20. 801 | 14 |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 I25. 103 |
15 | 陈旧性心肌梗死 | I25. 200 | 16 | 缺血性心肌病 | I25. 500 |
17 | 扩张型心肌病(充血型心肌病) | I42. 001 | 18 | 心脏瓣膜病 | I38. x01 |
19 | 二尖瓣狭窄伴有关闭不全 | I05. 200 | 20 | 二尖瓣狭窄 | I05. 000 |
21 | 心功能不全 | I50. 900x002 | 22 | 慢性阻塞性肺病 | J44. 900 |
南平市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功能障碍(次要诊断)目录
序号 | 功能障碍名称 | 医保 2. 0 版编码 | 序号 | 功能障碍名称 | 医保 2.0 版编码 |
23 | 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有急性下呼吸道感染 | J44. 000 | 24 | 大脑中动脉狭窄 | I66. 001 |
25 | 颈内动脉狭窄 | I65. 201 | 26 | 呼吸衰竭 | J96. 900x001 |
27 | 持续性心房颤动 | I48. 100 | 28 | 心房颤动[心房纤颤] | I48. 900x004 |
29 | 化疗后骨髓抑制 | D61. 101 | 30 | 高血压3 级 | I10. x05 |
31 | 共济失调步态 | R26. 000 | 32 | 共济失调综合征 | G11. 900x001 |
33 | 共济失调-手笨拙综合征 | G11. 801 | 34 | 传导性失语 | R47. 000x006 |
35 | 感觉性失语 | F80. 201 | 36 | 混合性失语 | R47. 004 |
37 | 命名性失语 | R47. 002 | 38 | 丘脑性失语 | R47. 000x008 |
39 | 完全性失语 | R47. 000x005 | 40 | 运动性失语 | R47. 003 |
41 | 肌张力障碍 | G24. 900x003 | 42 | 肢体肿胀 | M79. 800x001 |
43 | 呼吸困难 | R06. 000 | 44 | 吞咽困难 | R13. x00 |
45 | 呼吸异常 | R06. 804 | 46 | 四肢瘫痪 | G82. 500 |
47 | 双上肢瘫 | G83. 000 | 48 | 痉挛性截瘫 | G82. 100 |
序号 | 功能障碍名称 | 医保 2. 0 版编码 | 序号 | 功能障碍名称 | 医保 2.0 版编码 |
49 | 松弛性四肢瘫痪 | G82. 300 | 50 | 上肢单瘫 | G83. 200 |
51 | 痉挛性四肢瘫痪 | G82. 400 | 52 | 痉挛性偏侧脑瘫 | G80. 200 |
53 | 痉挛性偏瘫 | G81. 100 | 54 | 完全性偏瘫 | G81. 902 |
55 | 松弛性偏瘫 | G81. 000 | 56 | 充盈性尿失禁 | N39. 401 |
57 | 大便失禁 | R15. x00 | 58 | 混合性尿失禁 | N39. 403 |
59 | 压力性尿失禁 | N39. 300 | 60 | 创伤后尿失禁 | N39. 402 |
61 | 低蛋白血症 | E77. 801 | 62 | 小脑性震颤 | G25. 200x002 |
附件3
综合评定量表
评定项目 | 完全依赖 1 级 | 最大帮助 2 级 | 中等帮助 3 级 | 最小帮助 4 级 | 完全独立 5 级 |
气管插管 呼吸机支持 | 0 | — | — | — | 15 |
床椅转移 | 0 | 3 | 8 | 12 | 15 |
平地行走 | 0 | 2 | 5 | 8 | 15 |
轮椅操作* | 0 | 2 | 5 | 8 | 15 |
大便控制 | 0 | 2 | 5 | 8 | 10 |
小便控制 | 0 | 2 | 5 | 8 | 10 |
上下楼梯 | 0 | 2 | 5 | 8 | 10 |
修 饰 | 0 | 1 | 3 | 4 | 5 |
洗 澡 | 0 | 1 | 3 | 4 | 5 |
进 食 | 0 | 1 | 3 | 4 | 5 |
如 厕 | 0 | 1 | 3 | 4 | 5 |
穿 衣 | 0 | 1 | 3 | 4 | 5 |
注:*表示仅在不能行走时才评定此项,且不评定平地行走项。评定结果:正常 100 分;
≥60 分,生活基本自理
41-59 分, 中度功能障碍,生活需要帮助 21-40 分,重度功能障碍,生活依赖明显
≤20 分,生活完全依赖
综合评分标准
基本的评级标准:每个活动的评级可分5级,不同的级别代表了不同程度的独立能力,最低的是1级,而最高是5级。级数越高,代表独立能力越高。
1.完全依赖别人完成整项活动。
2.某种程度上能参与,但在整个活动过程需要别人提供协助才能完成。
注:“整个活动过程”是指有超过一半的活动过程。
3.能参与大部分的活动,但在某些过程中仍需要别人提供协助才能完成整项活动。
注:“某些过程”是指一半或以下的工作。
4.除了在准备或收拾时需要协助,病人可以独立完成整项活 动;或进行活动时需要别人从旁监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注:“准备或收拾”是指一些可在测试前后去处理的非紧急活动过程。
5.可以独立完成整项活动而毋需别人在旁监督、提示或协 助。
每一项活动的评分标准:
(1)气管插管呼吸机支持
评级标准:
0分:有气管插管呼吸机支持。
15分:无气管插管呼吸机支持。
(2)床椅转移
病人将轮椅移至床边,把煞掣锁紧及拉起脚踏,然后将身体 转移到床上并躺下。再坐回床边(在有需要时可移动轮椅的位置),并将身体转移坐回轮椅上。
评级标准:
0分:完全依赖或需要两人从旁协助或要使用机械装置来帮 助转移。
3分:某种程度上能参与,但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别人 提供协助才能完成。
8分:能参与大部分的活动,但在某些过程中仍需要别人提 供协助才能完成整项活动。
12分:除了在准备或收拾时需要协助,病人可以自行转移;或过程中需有人从旁监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15分:自行转移来回于床椅之间,并无需别人从旁监督、提示或协助。
其它转移方法:由便椅转移到床上,由坐椅转移到床上。
准备或收拾活动:例如:测试前将椅子的位置移好至某个角 度。
考虑因素:包括移动椅子到适当的位置,可利用辅助器具,例如床栏,椅背而不被降级。
(3)平地行走
平地步行:行走从病人站立开始,在平地步行五十米。病人在有需要时可戴上及除下矫形器或假肢,并能适当地使用助行器。
评级标准:
0分:完全不能步行。
2分:某种程度上能参与,但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别人 提供协助才能完成。
5分:能参与大部分的活动,但在某些过程中仍需要别人提 供协助才能完成整项活动。
8分:可自行步行一段距离,但不能完成五十米;或过程中需有人从旁监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15分:可自行步行五十米,并无需其它人从旁监督、提示或协助。
考虑因素:需要时可用助行器而不被降级,评级包括要摆放 助行器在适当的位置。
(4)轮椅操作(代替步行)
轮椅操控包括在平地上推动轮椅、转弯及操控轮椅至桌边、 床边或洗手间等。病人需操控轮椅并移动至少五十米。
评级标准:
0分:完全不能操控轮椅。
2分:可在平地上自行推动轮椅并移动短距离,但在整个活 动的过程中需要别人提供协助才能完成。
5分:能参与大部分的轮椅活动,但在某些过程中仍需要别
人提供协助才能完成整项活动。
8分:可驱动轮椅前进、后退、转弯及移至桌边、床边或洗手间等,但在准备及收拾时仍需协助;或过程中需有人从旁监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15分:可完全自行操控轮椅并移动至少五十米,并无需其它人从旁监督、提示或协助。
先决条件:此项目只适用于在第3项中被评“完全不能步行” 的病人,而此类病人必须曾接受轮椅操控训练。
准备或收拾活动:例如在狭窄的转角处移走障碍物。
(5)肛门控制(大便控制)
肛门(大便) 控制是指能完全地控制肛门或有意识地防止大便失禁。
评级标准:
0分:完全大便失禁。
2分:在摆放适当的姿势和诱发大肠活动的技巧方面需要协助,并经常出现大便失禁。
5分:病人能采取适当的姿势,但不能运用诱发大肠活动的技巧;或在清洁身体及更换纸尿片方面需要协助,并间中出现大便失禁。
8分:偶尔出现大便失禁,病人在使用栓剂或灌肠器时需要监督;或需要定时有人从旁提示,以防失禁。
10分:没有大便失禁,在需要时病人可自行使用栓剂或灌肠器。
其它方法:肛门造瘘口或使用纸尿片。
考虑因素:“经常大便失禁 ”是指每个月中有超过一半的时间出现失禁,“间中大便失禁”是指每个月中有一半或以下的时间出现失禁,“偶尔大便失禁”是指每个月中有不多于一次的大便失禁。评级包括保持身体清洁及有需要时能使用栓剂或灌肠器,把衣服和附近环境弄脏将不作评级考虑之列,若病人长期便秘而需要别人定时帮助放便,其情况应视作大便失禁。病人如能自行处理造瘘口或使用纸尿片,应视作完全没有大便失禁。若造瘘口或尿片发出异味而病人未能及时替换,其表现应被降级。
(6)膀胱控制(小便控制)
膀胱(小便) 控制是指能完全地控制膀胱或有意识地防止小便失禁。
评级标准:
0分:完全小便失禁。
2分:病人是经常小便失禁。
5分:病人通常在日间能保持干爽但晚上小便失禁,并在使 用内用或外用辅助器具时需要协助。
8分:病人通常能整天保持干爽但间中出现失禁;或在使用 内用或外用辅助器具时需要监督;或需要定时有人从旁提示,以防失禁。
10分:没有小便失禁或在需要时病人亦可自行使用内用或外用辅助工具。
其它方法:内置尿管、尿套或使用纸尿片。
(7)上下楼梯
上下楼梯是指可安全地在两段分别有八级的楼梯来回上下行走。
评级标准:
0分:完全依赖别人协助上下楼梯。
2分:某种程度上能参与,但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别人 提供协助才能完成。
5分:能参与大部分的活动,但在某些过程中仍需要别人提 供协助才能完成整项活动。
8分:病人基本上不需要别人协助,但在准备及收拾时仍需 协助;或过程中需有人从旁监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10分:病人可在没有监督、提示或协助下,安全地在两段楼梯上下。有需要时,可使用扶手或/及助行器。
先决条件:病人可步行。
准备或收拾活动:例如:将助行器摆放在适当的位置。
考虑因素:可接受使用扶手和助行器而无需被降级。
(8)个人卫生(修饰)
个人卫生包括洗脸、洗手、梳头、保持口腔清洁(包括假牙 齿) 、剃须(适用于男性) 及化妆(适用于有需要的女性)。
评级标准:
0分:完全依赖别人处理个人卫生。
1分:某种程度上能参与,但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别人 提供协助才能完成。
3分:能参与大部分的活动,但在某些过程中仍需要别人提 供协助才能完成整项活动。
4分:除了在准备或收拾时需要协助,病人可以自行处理个 人卫生;或过程中需别人从旁监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5分:病人可自行处理个人卫生,不需别人在场监督、提示或协助。男性病人可自行剃须,而女性病人可自行化妆及整理头 发。
先决条件:病人在设备齐全的环境下进行测试,所有用具都 须伸手可及,如电动剃须刀已通电,并插好刀片。
活动场所:床边,洗漱盆旁边或洗手间内。
准备或收拾活动:例如:事前将一盆水放在床边或过程中更 换清水;事先用轮椅将病人推到洗漱盆旁边;准备或清理洗漱的 地方;戴上或取下辅助器具。
考虑因素:不需考虑进出洗手间的步行表现;化妆只适用于 平日需要化妆的女士;梳洗不包括设计发型及编结发辫。
(9)洗澡
洗澡包括清洁、冲洗及擦干由颈至脚的部位。
评级标准:
0分:完全依赖别人协助洗澡。
1分:某种程度上能参与,但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别人 提供协助才能完成。
3分:能参与大部分的活动,但在某些过程中仍需要别人提 供协助才能完成整项活动。
4分:除了在准备或收拾时需要协助,病人可以自行洗澡;或过程中需别人从旁监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5分:病人可用任何适当的方法自行洗澡,而无需别人在场 监督、提示或协助。
先决条件:病人在洗澡的地方内进行测试,所有用具都须放 于洗澡地方的范围内。
洗澡方法:盆浴(浴缸)、淋浴(花洒)、抹身、用桶或盆、冲凉椅或浴床。
准备或收拾活动:例如:在洗澡前后准备或更换清水,开启或关闭热水器。
考虑因素:包括在浴室内的体位转移或步行表现,但不需考 虑进出浴室的步行表现,不包括洗头、携带衣物和应用物品进出 浴室及洗澡前后穿脱衣物。
(10)进食
进食的定义是用合适的餐具将食物由容器送到口中。整个过 程包括咀嚼及吞咽。
评级标准:
0分:完全依赖别人帮助进食。
1分:某种程度上能运用餐具,通常是勺子或筷子。但在进食的整个过程中需要别人提供协助。
3分:能使用餐具,通常是勺子或筷子。但在进食的某些过程仍需要别人提供协助。
4分:除了在准备或收拾时需要协助,病人可以自行进食; 或进食过程中需有人从旁监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5分:可自行进食,而无需别人在场监督、提示或协助。
先决条件:病人有合适的座椅或有靠背支撑,食物准备好后 放置于病人能伸手可及的桌子上。
进食方式:嘴进食或使用胃管进食。
准备或收拾活动:例如:戴上及取下进食辅助器具。
考虑因素:病人进食中如有吞咽困难、呛咳,则应被降级;不需考虑病人在进食时身体是否能保持平衡,但如安全受到影响,则应被降级;胃管进食的过程不需考虑插入及取出胃管。
(11)如厕
如厕包括在厕盆上坐下及站起,脱下及穿上裤子,防止弄脏 衣物及附近环境,使用厕纸和用后冲厕。
评级标准:
0分:完全依赖别人协助如厕。
1分:某种程度上能参与,但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别人 提供协助才能完成。
3分:能参与大部分的活动,但在某些过程中仍需要别人提
供协助才能完成整项活动。
4分:除了在准备或收拾时需要协助,病人可以自行如厕; 或过程中需有人从旁监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5分:病人可用任何适当的方法自行如厕,而无需别人在场 监督、提示或协助。如有需要,病人亦可在晚间使用便盆、便椅或尿壶。然而,此类方法需包括将排泄物倒出并把器皿清洗干净。
先决条件:病人在设备齐全的厕所内进行测试,厕纸须伸手 可及。
如厕设备:尿壶、便盆、便椅、尿管、尿片、痰盂、坐厕或蹲厕。
准备或收拾活动:例如:如厕前后准备、清理或清洗如厕设 备。
考虑因素:包括在厕所内的体位转移或步行表现,但不需考 虑进出厕所的步行表现。可接受使用辅助器具,例如助行器及扶 手。不需考虑病人是否能表达如厕需要,但如果病人把洗脸盆、 漱口盆误作如厕的设备,其表现应被降级。
(12)穿衣
穿衣包括穿上、脱下及扣好衣物;有需要时也包括佩戴腰围、 假肢及矫形器。
评级标准:
0分:完全依赖别人协助穿衣。
1分:某种程度上能参与,但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别人
提供协助才能完成。
3分:能参与大部分的活动,但在某些过程中仍需要别人提 供协助才能完成整项活动。
4分:除了在准备或收拾时需要协助,病人可以自行穿衣;或过程中需有人从旁监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5分:自行穿衣而无需别人监督、提示或协助。
先决条件:所有衣物必须放在伸手可及的范围内。
衣物的种类:衣、裤、鞋、袜及有需要时包括腰围、假肢及矫形器;可接受改良过的衣服,如鞋带换上魔术贴;不包括穿脱帽子、胸围、皮带、领带及手套。
准备或收拾活动:例如:穿衣后将纽扣扣上或拉链拉上,穿鞋后把鞋带系好。
考虑因素:到衣柜或抽屉拿取衣物将不作评级考虑之列。
附件4
南平市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病种
收治管理要求
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支付方式与其他医保支付方式协同推进,若不符合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准入条件,则根据我市医保支付政策按原有支付方式付费。
(一)床日准入
患者在手术治疗结束后至少3天或疾病急性期诊治结束,经相关医疗机构具备相应资格的医务工作人员根据患者疾病诊断及综合评定结果、《GB/ T37103-2018功能障碍者生活自理能力评定方法》等标准对患者进行康复评估,符合相应康复病种诊断编码及名称,伴有可开展治疗的功能障碍,确有康复必要,并有明确的康复预期,预期功能可获得改善的纳入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管理。
不宜入组情况:
1. 经评估,仍属于手术期或急性期疾病治疗阶段的患者;
2. 经评估,仅需在门诊进行治疗的患者;
3. 经评估,患者无功能障碍或明显无康复预期的患者。
(二)收治诊疗
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收治的患者,以“疗程”形式接受医疗机构的康复服务,各病种的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收治疗程要求及时间限定按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因同一诊断新发疾病再次入院康复,重新计算康复时间。
1. 对符合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的患者,在入院1-2天内进行初期康复评定,并确立康复目标、康复方案及康复治疗处方。
2. 在本医疗机构其他科室手术后至少3天或急性期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且达到适合康复治疗临床标准的患者,办理转科手续转入康复科,康复医疗费用按床日付费。同一医疗机构的患者,在手术治疗期或急性期治疗相关费用结算后,可直接转入康复科接受针对性功能康复,无需办理出院手续。
3. 对于从其他医疗机构出院后转入本医疗机构进行针对性康复治疗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接收患者后,应在24小时内对患者进行入院评估,确认符合康复治疗指征,方可纳入按床日付费管理。
4. 到达预期疗程时间均应进行阶段康复评定并做好记录,出院前必须撰写《康复评定报告》,康复治疗师或康复医师对康复治疗实施情况、康复疗效等进行全面总结,根据患者功能障碍恢复情况等调整康复方案及治疗处方,为患者提交出院后家庭/社区康复计划指导或接续服务,视情况安排复诊并制订下一疗程的康复治疗方案。
5. 按照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康复治疗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加强康复病历管理,如实、规范记录患者的功能障碍诊断,康复治疗记录,评定报告,在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病历中体现相应的康复评定—治疗—中期评定—治疗—出院/转诊评定的管理过程,并留档备查。
6.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物理、康复、中医等服务时应根据患者住院号独立建立治疗台账,统一上传并归档。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社会保障卡号或身份证号、住院号、诊断、治(理)疗项目名称、部位、次数、疗程、治疗日期、操作医(技)师姓名等信息。执行治疗单时需由操作医(技)师、患者(或委托人)签字确认。其中,针法类、灸法类、推拿疗法类等中医治疗项目应写明治疗方案、治疗日期及起止时刻、穴位、施术部位等。
(三)床日出院
患者病情平稳,综合评分较入院有提高,阶段康复目标已经完成,且经具备相应资格的医务工作人员评估可以出院的。
(四)床日退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患者退出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管理,
按原有付费方式结算:
1. 患者及家属明确表示放弃康复治疗的;
2. 根据病种设置,当次住院中的康复费用(指南平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关于物理治疗类、康复类、中医外治类、针法类、灸法类、推拿疗法类,若后续出台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以立项指南为准,不再另文通知)占本次住院医疗总费用占比小于附件1中康复费用占比的;
3. 根据病种设置,可开展治疗的功能障碍数量小于附件1中功能障碍(次要诊断)数量的;
4. 出现其他异常,影响康复治疗正常进行的。
附件5
南平市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医疗机构备案表
医疗机构名称: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类型: □三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康复专科医院 □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其他专科医院:
一、机构规模:开放床位数 张 其中,康复医学科开放床位数 张,占开放床位数 %
二、人员结构:临床医师 名(含中医) 康复医师 名(含中医) 相关治疗师 名
护士 名(康复专科护士 名) 医生质控员 名 治疗师质控员 名
以下由非康复专科医院填写:
康复医学科每床配备:临床医师 名(含中医) 康复医师 名(含中医)
相关治疗师 名 护士 名(康复专科护士 名)
序号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证书名称 | 证书签发日期 | 执业类别 | 执业范围 | 执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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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标准(以下为三级医疗机构必选项,未标注三级的为二级医疗机构必选项)
(一)运动治疗:
□生物反馈训练设备(三级) □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三级)
□划船器(三级) □手指训练器(三级)
□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三级) □前臂旋转训练器 □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
□治疗床及悬挂装置(三级) □治疗床(含网架) □电动起立床
□训练用垫 □姿势矫正镜 □平行杠 □训练用球 □训练用阶梯 □楔形板
□训练用棍 □砂袋和哑铃 □轮椅 □滑轮吊环 □踏步器 □助行器
□墙拉力器 □肌力训练设备 □功率车 □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
□平衡训练设备 □儿童运动训练器材 □功能性电刺激设备 □肋木
其他设备:
(二)物理因子治疗:
□磁治疗设备(三级) □冷疗设备(三级) □气压循环治疗设备(三级)
□直流电疗设备 □低频电疗设备 □中频电疗设备 □高频电疗设备
□光疗设备 □超声波治疗设备 □传导热治疗设备 □牵引治疗设备
其他设备:
(三)作业治疗:
□ 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 □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 □模拟职业作业设备
其他设备:
(四)言语、吞咽、认知治疗:
□言语治疗设备 □吞咽治疗设备 □认知训练设备 □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
其他设备:
(五)康复工程: □临床常用矫形器 □辅助具制作设备
其他设备:
(六)评定设备:
□运动心肺功能评定设备(三级) □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设备(三级)
□作业评定设备和检查设备 □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设备
□平衡功能评定设备 □认知语言评定设备
其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