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医疗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
关于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的异地安置人员
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范围的通知
关于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的异地安置人员
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范围的通知
南医保〔202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自2021年10月1日起,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人员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范围,执行与统筹区城镇职工同等保障待遇。
南平市医疗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