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平市新一轮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24〕1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将园区打造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平台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引擎,力争到2027年,全市园区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各园区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70%以上,累计打造3个以上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新改扩建项目容积率、亩均税收高于省定标准10%,规上工业企业入园率不低于省定目标,园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双提升,综合发展水平进位明显,有力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规划管理水平
1. 全面开展园区体检。围绕产业定位、空间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现有企业运行情况、安全环保管控、智慧园区建设、绿色园区建设等7个方面深入开展“园区体检”工作,动态梳理园区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持续更新“园区体检”问题清单,完善问题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深化“园区体检”成果运用,针对园区薄弱环节精准策划产业类、配套设施类、基础设施类等项目,加快补齐短板弱项。〔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不再单独列出。〕
2. 优化园区布局。科学编制、修编园区总体规划、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三线一单”等有机衔接。立足各县(市、区)和市本级产业组团区域优势、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结合新型工业化对产业空间载体的需求,进一步优化主体园区、协作园区和产业社区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
3. 明晰产业定位。落实省上关于每个开发区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的要求,聚焦市本级确定10条重点产业链和《南平市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白皮书》明确的发展方向,延平区重点发展物联网电池、竹木加工产业,建阳区重点发展竹木加工、ES纤维产业,邵武市重点发展氟新材料、竹木加工产业,武夷山市重点发展茶产业,建瓯市重点发展竹木加工、酒产业,顺昌县重点发展竹木加工产业,浦城县重点发展绿色食品、生物医药产业,光泽县重点发展白羽肉鸡产业,松溪县重点发展新型轻纺产业,政和县重点发展竹木加工、茶产业,武夷新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南平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双碳”、机电产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实业集团〕
(二)推动产业集中集聚
1. 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深入实施培优扶强龙头企业行动计划,推动圣农集团、南孚电池、南平铝业、太阳电缆等园区骨干企业开展产业链垂直整合和跨领域横向拓展,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链主企业。健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度培育机制,大力推进永晶科技、闽瑞新合纤、帝盛科技等企业上市进程。支持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企业供应链,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力争到2027年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10家以上,每年新增培育规上工业企业8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2.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园区成立专业招商公司,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招商顾问开展合作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完善园区产业生态。深入分析园区主导产业薄弱和缺失环节,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明确招商路线和区域,做到精准招商。发挥“头部企业”带动作用,打好“一把手”招商、以链招商、以企引企等“组合拳”,着力补齐产业链短板。认真落实入园工业项目联合评估预审机制和入园负面清单制度,着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力争全市每年新签约工业项目80个以上、新开工工业项目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
3. 提升项目承载能力。鼓励工业园区按需代建定制化厂房,通过“重资产招商”吸引同行业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轻资产”入驻,促进产业集中集聚。推动“产业园区”向“产业社区”发展,标准化推进园区“七通一平”,完善吃住行、教育医疗、文体娱乐等生活配套体系,营造生产高效、生活便捷、生态优良的产城融合发展新空间。到2027年,工业园区现有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到位,可满足生产性生活配套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工信局、文旅局、商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国网南平电力公司,市通管办〕
4. 鼓励企业退城入园。认真落实鼓励企业入园进区若干措施,综合运用技改、融资、用地等政策,通过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完善综合配套服务、加大财金支持力度、加强园区用地保障等支持举措,积极引导园外企业入园,园区企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
(三)增强科技创新实力
1.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现有71个省级以上科创平台的作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支持企业建设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自主创新平台,释放企业科技创新动能。力争到2027年,各类企业省级以上(含省级)自主创新平台累计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
2. 打造公共创新平台。鼓励园区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和科技合作,不断提升市绿色产业创新服务平台、竹产业设计制造检测中心、大武夷绿色食品研发中心和省级氟新材料创新中心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建阳竹产业工业设计研究院研发设计水平,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加快完善功能服务平台,推动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万能中试基地、建阳区ES纤维创新中心、浦城县浦潭产业园生物制造中试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概念验证、技术成熟度评价、中试熟化开发和小批量试生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
3.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持续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园区制定节能降碳循环化改造计划,促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争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引导具备条件的绿色企业、绿色园区率先开展低零碳创建,扩大绿色电力消费。加快海峡两岸融合“双碳”产业园建设,努力打造以高端装备制造、标准物质制造和碳计量、碳监测、碳足迹核证、认证服务为支撑的双碳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四)数字赋能产业发展
1. 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园区5G基站、光纤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建成覆盖重点产业聚集区的“双千兆”高速网络,力争到2027年,新建成5G基站1500个,实现所有园区5G网络全覆盖。加快部署物联网感知网络和工业互联网网络,支持重点行业加快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市工信局〕
2. 推动企业“智改数转”。持续实施“千员万企”数字化诊断专项行动,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聚焦企业转型痛点难点,选取生产管理、成品包装检测、设备监测等环节,结合诊断结果和企业发展需求,提供“小快轻准”解决方案。鼓励园区企业依托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数字化改造,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支持园区企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着力培育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力争到2027年,培育20个以上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和典型案例,5个以上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数字发展中心〕
3. 加快建设智慧园区。推动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园区整体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园区新基建建设与应用,打造集园区安防、管网设备能源重点区域监控、运行监测、应急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园区智慧管理平台,提升园区发展能级,力争到2027年,建成园区智慧管理平台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数字发展中心〕
(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1. 盘活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以“亩均论英雄”为抓手,认真落实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和退出机制,在用电、用水、用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政策,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政府收储、零增地技改“腾笼换鸟”等方式有效盘活利用。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对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逐宗摸清情况,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加快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盘活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工信局〕
2. 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有序推进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支持企业选择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适宜的用地方式。加大存量工业用地收储力度,引导零散工业用地企业向园区整合集聚。支持立体式发展放大土地效应,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的前提下,将传统单层铺开的扁平式厂房汇聚到高层楼层。支持“标准地”项目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依法依规推动“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
3. 加强履约协同监管。推动各县(市、区)、市本级产业组团在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固投强度、亩均税收、产值、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实行“双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监管协议)监管机制。园区属地管委会与属地政府制定相应的企业入园标准与退出机制,实行全程协同联动监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禁止入园,入园后达不到监管要求的依法依规依约处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三、保障措施
市工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合力推动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中。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局等部门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各县(市、区)、市本级产业组团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对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细则,持续完善园区短板弱项,推动开发区提档升级、争先进位。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0日。